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記者 趙金玲 通訊員 莫耘紅 實習生 盧聖婕 )農村居民“看病難、看病貴”有望逐步解決。 8月11日,自治區法制辦將《廣西壯族自治區鄉鎮衛生院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在網上公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徵求意見稿》擬規定每個鄉鎮設置一所鄉鎮衛生院;畢業生志願到鄉鎮衛生院工作有望提前轉正定級;嚴禁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每個鄉鎮設置一所鄉鎮衛生院
《徵求意見稿》首次提出“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産品向全民提供”, 突出了公共醫療衛生公益性的要求。因此《管理辦法》提出每個鄉鎮設置一所政府舉辦的衛生院。擬規定鄉鎮衛生院屬非營利性公益事業單位,鄉鎮衛生院是專有名稱;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不得使用該名稱,鄉鎮衛生院原則上不得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名稱。規定每個鄉鎮設置一所鄉鎮衛生院。
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有優惠
為解決鄉鎮衛生院待遇低、工作條件差、留不住人才的問題,《徵求意見稿》制定了一系列保障農村衛生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改善住房條件的優惠政策。
《徵求意見稿》擬定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的工資水準不低於當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均工資水準,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全額安排鄉鎮衛生院人員(含離退休人員)工資,鄉鎮衛生院的核定人員享受本縣(市)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的社會保障待遇;對志願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可提前轉正定級,定級工資標準可高於同類人員一檔等措施,以穩定農村衛生服務隊伍。
鄉鎮衛生院不得超範圍執業
針對目前農村衛生服務隊伍編制人員不足、學歷低、技術水準不高的現狀,《徵求意見稿》明確了鄉鎮衛生院的編制由縣級人民政府根據鄉鎮的人口數量、密度和防病治病的實際需要核定,並注重加強農村衛生技術人才培養。
此外 ,為加強管理,《徵求意見稿》要求鄉鎮衛生院應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不得超範圍執業;嚴禁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鄉鎮衛生院要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基本藥物實行公開招標採購,統一配送,嚴格藥品供應管理,確保藥品品質和用藥安全。鄉鎮衛生院的藥品實行零差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