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東莞市:工作重心再下移 東莞積極探索“微治理”模式
發佈時間: 2016-01-19 15:17:56 | 來源: 聯盟中國 | | 責任編輯: 曹洋
四、職能下放 創新“微機制”
東莞堅持政府職能法定原則,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將不該由政府管理和政府管理不好的事項下放給村(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力量,堅持“微社區”治理讓群眾參與、受群眾監督、讓群眾評判,積極探索政府管理服務與基層民主自治有機結合的“微機制”。一是政府公共服務事項委託辦理機制。採取 “統一打包、整體購買、分期落實”的方式,將97項基本公共服務事項委託給村(社區)綜合服務管理中心辦理,其中49項可由小區綜合服務站直接辦理。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2011年以來社會組織共承接民政部門購買社區服務、居家養老、社會工作三大服務累計約4.97億元。二是財政獎補機制。為減輕村(社區)的公共開支壓力,激發居民自治的內在活力,在莞城街道試點的基礎上,對居民自治範圍的準公共服務事項實行競爭性小額獎補。2013年以來,市財政累計投入“一事一議”獎補資金570萬元。三是雙向考核機制。為理順鎮(街道)與村(居)委會的權力邊界和職責範圍,規範工作流程,在東城、石碣兩個鎮(街道)開展鎮(街道)與村(居)委會雙向考核試點,明確鎮(街道)主要對村(居)委會依法履職情況和協助政府各職能部門工作情況進行考核,村(居)委會主要對鎮(街道)為村(居)委會提供的經費保障、工作指引、購買服務、培訓教育等情況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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