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成立社區民主協商委員會 創新基層社會
發佈時間: 2016-01-19 14:52:11 | 來源: 聯盟中國 | | 責任編輯: 曹洋
2、突出重點,把握關鍵,建立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工作機制
區委、區政府以社區民主協商委員會為載體,從“定人、選題、議事”三個方面開展推進。
圖説:香坊區委政法委為街道、社區民商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一是選好人員,明確“誰來議”。按照群眾信任、本人熱心公益並具有協調議事能力的原則,吸納本轄區的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模範人物、居民代表以及共駐共建單位代表、物業公司代表、業主委員會代表等11-13人,組建形成社區民主協商委員會。民商工作實行例會制度,每月由設立的召集人或輪值主任(輪值主任由委員會成員輪流擔任)主持召開。目前,全區共有民商委成員1386人。
圖説:香坊區委政法委為街道、社區民商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二是合理確定議題,界定“議什麼”。民商委做為社區自治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行使協商議事和民主監督的職能。一是代表社區居民對社區內發生的重大問題、社區建設重大事項以及事關社區公共利益和居民切身利益的事務進行議事協商。二是積極化解社區內各類不和諧因素,維護居民合法權益,營造和諧社會環境。三是積極收集、聽取和反映居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就群眾關心關注並期盼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建言、對話和商討。四是代表社區居民對社區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包括物業公司和其他服務型機構提出監督意見和建議,並實行民主評議和民主監督。五是開展共駐共建活動,指導駐社區單位、居民和外來人員參與社區管理與服務,發揮駐地優勢,促進社區資源共用。
圖説:新成街道建成社區民商委組織民商委員進行社區民商工作內容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