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通市:開展企業環境資訊評定 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
發佈時間: 2016-01-18 17:00:55 | 來源: 聯盟中國 | | 責任編輯: 曹洋
二、南通市企業環境信用工作的主要做法
1.科學制定評價標準。評級標準的制定從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該項工作的成效,在10多年的試點工作中,南通市不斷完善評級指標,從早期的“環境管理行為、污染行為”逐步擴充完善為當前的“污染防治、環境管理、社會影響”三大項20余個具體指標。此外,南通市還結合南通市的實際情況出臺鋼絲繩、印染等行業評級指標體系。對照環保部和省廳標準進一步細化“固廢處置、監測數據、綠色保險”等指標,建立了綜合指標標化法、單一指標判別法、分指數判別法三者合一的混合評價方法。
圖説:科學制定評級標準
2.嚴格規範評價程式。南通市對企業環境行為評級的程式做到 “四個堅持”即堅持公平公正、堅持客觀真實、堅持從嚴要求、堅持指導服務,具體可概括為:(1)確定參評企業,按照“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環境風險高、生態環境影響大”的標準確定評級企業,每年全市有近2000家排污量佔80%以上的企業納入評價範圍;(2)匯總企業相關資料;(3)建立企業環境行為資訊庫;(4)資訊分析;(5)環境行為初評;(6)參加法律文書送達方式向企業告知初評結果;(7)審議反饋意見;(8)審定最終結果;(9)“6·5”世界環境日發佈結果。規範的程式使評級工作實現了環保、企業、公眾“三認可”。
圖説:嚴格規範評價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