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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寶雞市:注重政策設計強化經辦管理 努力構築大病醫療保障

發佈時間: 2016-01-18 16:56:47   |  來源: 聯盟中國   |     |  責任編輯: 曹洋

 

(一)踐行大病統籌救助的主要經驗

1、完善政策制度,明確救助內容

2011年初,經對前三年全市所有參保參合人員的門診、住院醫療費用及報銷情況進行分析,論證全市推行大病統籌救助政策的可行性後,市政府印發《大病統籌救助辦法》,衛生、人社、民政、財政四部門出臺《大病統籌救助實施細則》,于2011年5月1日起,統籌各類醫保資金,由財政兜底,與基本醫保制度、醫療救助制度無縫銜接,在全國率先開展市級統籌的大病統籌救助工作。

政策規定,凡我市範圍內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醫保或城鎮職工醫保的人員,因病門診就診或住院治療,在基本醫保報銷基礎上,符合大病救助條件的均可享受大病救助報付。對惡性腫瘤(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衰竭、重症精神病、白血病、再生障礙型貧血、器官移植後抗排斥反應治療)等6種門診慢性病患者個人負擔1萬元以上部分報銷90%;對住院患者採取單次和累計兩種救助方式,城鄉居民單次住院費用超過3萬元進入大病救助,其中3-13萬元報銷85%,13萬元以上報銷90%;城鎮職工單次住院費用超過13萬元進入大病救助,報銷90%;五保、三無對象全額救助,城鄉低保戶個人負擔費用按70%救助;對自然年度內累計個人負擔住院費用2萬元以上、低保戶5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各類醫療疊加保障最高報銷封頂線30萬元。

圖説:經辦機構設立的投訴諮詢

2、成立組織機構,強化管理服務

成立寶雞市大病統籌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主管領導任組長,衛生、人社、民政、財政、醫改等市級有關部門和縣(區)政府負責同志為成員,統一領導全市大病統籌救助推進工作。下設市大病統籌救助管理服務辦公室,從市人社局醫保處、市衛生局合療辦、市民政局低保處、市財政局社保科等相關單位抽調人員,具體負責全市大病統籌救助管理服務工作。

管理機構成立後,制訂基金管理條例、資料審核規程、檔案管理辦法等8項規章制度規範管理,實行半月例會制討論解決運作中顯露的問題;組織各縣區醫保、新農合經辦機構、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大病統籌救助相關政策專題培訓;深入醫療機構,協調各方建立基本醫保、大病救助、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窗口;編印政策宣傳資料,在醫療機構和人口密集場所開展宣傳活動,保障了大病統籌救助工作正常開展。

圖説:享受大病醫療保險群眾送來錦旗感謝

3、嚴格資金管理,保障平穩運作

寶雞大病救助基金按參合農民30元/人年、城鎮居民40元/人年、城鎮參保職工500萬元/年標準,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籌集,困難人群醫療救助從社會醫療救助基金籌集,籌集的資金統一劃轉至市財政設立的“大病統籌救助基金財政專戶”,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封閉運作。政策實施中,要求每月5日前,市級定點醫療機構和縣區醫保經辦機構將發生的大病救助醫療費用報市大病辦審核,每月10日前,市大病辦將審核後賬目明細報市財政審定撥付,保證資金安全、高效運轉。

自2011年5月至2013年5月運作兩年中,全市共救助大病患者9748人次,救助金額1.3億元。其中單次住院救助6645人次、10155.7萬元,年度累計救助3103人次,2786.5萬元,緩解了群眾看病貴的問題。

圖説:在市區人群密集場所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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