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價局昨日召開2014年春季教育收費提醒告誡會,並通報了合肥個別學校收費違法行為。家長如遇亂收費行為,可撥打12358
舉報投訴。
新學期來臨,市物價局發文重申學前教育、中小學教育有關收費政策:幼兒園方面,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上限標準為省一類公辦幼兒園每生每學期2000元,市一類公辦幼兒園每生每學期1800元,普通公辦幼兒園每生每學期1400元。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實行分類管理,設立A、B、C三個等級,保育教育費實行政府最高指導價管理,每生每學期A類3200元、B類2700元、C類2200元。
小學和初中,合肥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在校學生均免收雜費、課本費、作業本費。
公辦高中學費標準為:普通高中每生每學期350元,市級示範高中每生每學期700元,省級示範高中每生每學期850元。
根據合肥市價格舉報投訴受理處相關統計,2013年,市物價部門共計接到教育投訴488件,主要投訴熱點集中在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補考費、跨學期收費、強制徵訂教輔材料並收費等明令禁止的價格(收費)行為,從發生時間上來看,2、3月份和8、9月份是高峰期。
昨日,合肥市物價局還曝光了典型的亂收費案例。長豐雙墩中學、長豐縣實驗中學(政府明令取消項目借讀費)、巢湖第一中學(政府明令取消項目借讀費)、肥西花崗高級職業中學、廬江縣職業與成人教育中心(學費、住宿費),巢湖市春暉學校(代收代支未與被收費人及時結算)、肥西農興中學、廬江縣金牛中學(提高標準收取學費)。合計進行行政處罰55.5萬元,其中退還15萬元,罰款4.4萬元,沒收36.1萬元。
另外,個別在肥大專院校涉嫌存在提高標準收取學費,代收代支未結算(軍訓服裝費、補辦校園卡工本費等),自立項目收費(首辦校園卡工本費、補考費)等合計300余萬元的價格違法行為。市物價局將對檢查的單位所涉嫌存在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法作出進一步的行政處罰。
市物價局副局長胡方林會上透露,為避免一些學校在春季開學時出現亂收費現象,合肥各縣(市)區將對轄區內各類學校收費行為加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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