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重點大城市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包括成都市在內的19個大城市今年進一步制定完善規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方案。《通知》明確指出,擇校生或小升初不按規定入學的學生,將不得享受優質高中到校指標。昨日,記者從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獲悉,我省“優質高中指標到校生”,須具備四個條件。
教育部在今年年初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中提出,將不低於50%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並完善操作辦法。而在2010年,省教育廳就發文規定,省級以上重點中學的“指標到校生”比例不得低於50%,已達到教育部提出標準。
為進一步糾正影響19個大城市入學工作的違規行為,《通知》要求:各地要鞏固治理亂收費成果,防止反彈。擇校生或小升初不按規定入學的學生,將不得享受優質高中到校指標。據了解,在我省“指標到校生”的遴選條件中,明確規定初中學生須具備四個條件:三年均在該校就讀,不是借讀生、擇校生;是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且綜合素質評價達到A等,體育達標;《思想品德》《歷史》《生物》《地理》四科會考等級均達A等;初一至初三上期共5期的學習成績一貫優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