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省住建廳去年分別制定的《雲南省城市綜合體佈局規劃》、《雲南省城市綜合體規劃技術導則》要求,到2017年,雲南要建成150個城市(特色)綜合體。目前,全省已開工建設65個城市綜合體項目。昨日,省政府資訊公開網公開了《雲南省城市綜合體建設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對今後150個城市綜合體的建設作出了規定。
《細則》指出,對經認定的省級城市綜合體項目,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應設立臨時性的“代辦制”機構,由規劃、建設、國土、稅務、環保、金融、發改、財政、旅遊發展、工業和資訊化等相關部門組成,作為綠色通道。城市綜合體項目業主可根據項目推進需要,向各地“代辦制”機構提出申請,委託“代辦制”機構實行免費全程代辦相關手續服務。
《細則》提出,經過評審論證的城市綜合體項目,要嚴格落實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的要求,不得佔用基本農田,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用途管制。此外,各地可根據城市綜合體項目對城市公共空間的貢獻和開發利用低丘緩坡進行建設的情況,給予其一定的容積率獎勵,但獎勵數額最高不大於0.3。
此外,《細則》還提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綠色建築行動方案》和《雲南省綠色建築評價標準》要求,支援城市綜合體大型公共建築執行綠色建築標準,積極引導項目業主以綠色建築作為項目建設導向。還將提高資訊保障能力,深化無線寬頻網路覆蓋,推進4G網路建設應用,抓好“無線城市綜合體”試點工作,加快提升現代城市、工業園區、産業基地的資訊化、智慧化水準。
什麼是城市綜合體?
城市綜合體就是將城市中的商業、辦公、居住、旅店、展覽、餐飲、會議、文娛和交通等城市生活空間的3項以上進行組合,並在各部分間建立一種相互依存、相互助益的能動關係,從而形成一個多功能、高效率的綜合體,成為所在城市的地標式建築。
城市綜合體基本具備了現代城市的全部功能,所以也被稱為“城中之城”。一般來説,一個城市綜合體中商業和居住的規模上要達到15萬平方米以上,能基本覆蓋到10萬至20萬以上消費群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