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措施2
出入境增20個辦證窗口
張東鳴介紹,我省將在全省各城區公安分局(除設區市公安局出入境受理窗口所在的區公安分局外)或政府市民辦事中心、年受理出國(境)申請量達1萬人次以上的縣(市、區)增設出入境受理服務點。首批設立20個出入境受理服務點;6月30日前再設立8個出入境受理服務點。
首批20個出入境證件受理服務點設在:福州市倉山區行政(市民)服務中心,廈門市公安局思明、湖裏、集美、海滄、同安、翔安分局,廈門居民申請出國(境)證件五緣灣服務處,漳州市公安局臺商投資區分局角美派出所,泉州市公安局臺商投資區分局,南安市公安局水頭、詩山派出所,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城廂、涵江、秀嶼分局,莆田市公安局秀嶼分局南日派出所,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白沙派出所,建甌市行政服務中心,建甌市公安局東遊派出所。
第二批8個出入境證件受理服務點擬設在:福州市晉安區行政(市民)服務中心,泉州市公安局洛江、泉港分局,武夷山市公安局景區派出所,寧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霍童派出所,福安市公安局賽岐派出所,福鼎市公安局太姥山派出所,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服務中心。
便民措施3
超生兒落戶受阻可申請
辦理身份證從60天縮短為20個工作日
案例:
福州全職太太王女士最近為了兒子上戶口的事很揪心,2004年4月,她生了女兒。4年後她又懷孕生了個兒子,因為兒子是計劃外的孩子,居委會沒有發給她準生證,她幾次到派出所去給兒子落戶都遭到拒絕。眼看著兒子馬上就要上小學了,她心急如焚。而新措施實施後,她為兒子落戶若遭到拒絕,就有辦法解決了。
解讀:
新措施實施後,王女士要怎麼給兒子落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該怎麼辦理?
張東鳴:父母可持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到夫妻一方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根據《福建省公安廳便民利民新舉措》如果派出所以計生政策為由不予辦理的,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由上級公安機關督促辦理或直接辦理。
此外,根據《福建省公安廳便民利民新舉措》,為進一步方便急需用證群眾,辦證時限由法定60天縮短至20個工作日。
全省地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機關出生落戶問題投訴電話:
省廳:0591-87093291;福州:0591-87840457;廈門:0592-2034304;漳州:0596-2622269;泉州:0595-22180578;莆田:0594-2772030;三明:0598-8262345;南平:0599-8862161;龍岩:0597-3222091;寧德:0593-2972035;平潭:0591-2431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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