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關於鼓勵疾控機構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服務的通知》,明確各省(區、市)可設立疾控機構核酸檢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通知》指出,各級疾控機構要積極提供核酸檢測社會化服務,確保願檢人群能及時接受檢測。各省(區、市)應加大配套政策和資金支援力度,加強核酸檢測能力建設。省級財政和價格主管部門要做好收費立項審批和收費標準制定工作,收費標準要與當地醫療機構核酸檢測價格標準進行銜接。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積極配合同級財政和價格主管部門做好相關工作,並按照行政事業性收費相關規定加強收費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