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九部委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印發2020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衛醫函〔2020〕192號,以下簡稱《通知》),公佈2020年糾風工作要點。

《通知》要求,嚴厲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行為。明確了開展醫保基金自查自糾的主體和內容,對欺詐騙取醫保基金的行為進行了分類。對於公立醫療機構應當著重糾正超醫保支付政策範圍、無指徵診療、高套病種、對臨床藥物試驗項目納入醫保重復報銷等行為;對非公立醫療機構應當著重處置虛假結算、人證不符、誘導住院、無指徵住院等行為。針對不同類別的行為,分類施策,予以聯合、精準打擊。在今後的工作中要採取糾建結合的舉措,通過建立完善長效機制,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對於醫藥流程領域的改革,也做出了部署。《通知》明確,要深入推進藥品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和保供穩價工作。逐步推廣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4+7”試點)工作經驗。推動各地開展非過評藥品帶量採購和高值醫用耗材帶量採購試點。完善醫保支付與招標採購價格聯動機制。完善疫苗集中採購政策。並要求打擊重點領域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醫藥企業與合同行銷組織(CSO)企業串通,虛構費用套現以支付非法行銷費用的違法行為。聚焦醫藥購銷、醫療服務和“保健”市場等重點領域,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和廣告監管執法,加大對商業賄賂、虛假宣傳、違法廣告等行為的查處力度。

《通知》指出,要深入清理群眾身邊的醫療行業亂象。明確了開展醫療亂象行為管理責任的主體,堅決執行依法依規執業和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相關管理制度,嚴禁誇大宣傳或發佈虛假資訊,全面排查目前在臨床應用的醫療技術管理、規章制度落實、重點科室運作等情況,尤其是對“特色”、“自創”等技術的相關管理規範要作為重中之重。將醫療行為管理納入衛生健康工作督導重點。

將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執業行為。啟動民營醫院管理年專項行動,加大部門間聯合執法強度,重點檢查和整治“保健”、健康體檢、醫療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膚(性傳播疾病)、婦産、腫瘤、精神、眼科等社會辦醫活躍、出現問題較多、群眾反映強烈的領域。

將整治工作與持續推進醫療領域掃黑除惡相結合,對內優化機構服務與管理,對外加強與公安機關的聯動配合,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清理涉黑涉惡的醫鬧醫托、“黑護工”及“黑救護車”,保障醫患雙方權益,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就醫環境。完善安全保衛措施,堅決打擊醫鬧和傷醫等侵害醫務人員生命健康的行為,維護醫務人員尊嚴和生命安全。

將糾正不法行為與堅決懲處患者身邊“微腐敗”相結合,通過信訪、舉報、部門協作等多種途徑,對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醫療服務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屬贈送的“紅包”禮金或其他不正當利益等違規違法行為,根據嚴重程度給予嚴厲處置。開展打擊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收取回扣專項治理,查處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取回扣的行為。重點檢查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接受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産品生産、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回扣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