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鈴鈴,叮鈴鈴……”隨著一陣緊促的鈴聲,2019年6月25日淩晨5時30分許,鞏義市110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稱:310國道鞏義市米河鎮草店村路口處,一個人在地上躺著,路上倒著一輛兩輪電動車。接到報警後,交警三中隊事故民警立即出警,到達現場後未發現肇事車輛,現場電動車有碰撞損壞痕跡,地上躺的人身上有輪胎碾壓痕跡,人已死亡,隨即電話聯繫事故處理中隊民警。

接到此警情後,鞏義市公安局副局長劉曉鵬高度重視。交警大隊大隊長尚倬亞立即抽調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前往米河鎮草店村事故現場。到達現場後,經過仔細勘察,逃逸中隊中隊長張宏普發現現場僅有一輛兩輪電動車,無其他肇事車散落物。經過對現場周邊環境的查看,張宏普發現事發地附近有一監控設備,立即決定兵分兩路,一路前往調取監控視頻,一路繼續在現場走訪排查。很快,調取監控的民警傳來了好消息,在監控中發現一輛藍色無號牌農用三輪車與電動車相撞後未停車,向草店村內方向逃逸。得知此資訊,負責排查民警立即前往草店村,經走訪調查,發現此村已經拆遷,無人居住,案件一時陷入僵局。

辦案民警對肇事三輪農用車進行分析研判,發現此三輪農用車車廂內裝有帶有鋼筋焊接的圍欄,初步判斷此車輛有可能為收生豬的車輛。隨即事故逃逸中隊張宏普對草店村的群眾進行走訪調查。了解到草店村內有一個養豬場。在對該養豬場老闆的走訪中得知,當天滎陽市高山鎮紙坊村張某某曾開著藍色農用三輪車來過養豬場。事故處理中隊民警當即確定偵查方向,決定對張某某進行重點調查,並立即驅車前往高山鎮紙坊村。

進入紙坊村後,辦案民警經多方了解,得知張某某正在該村一家辦紅白事的村民家中幫忙,當即決定進行化粧偵查。由於該村民家中辦紅白事人員較多,不便於抓捕,辦案民警對張某某居住環境及行走路線進行偵查,在其回家途中將其抓獲。此時為當天的13時許。隨即張宏普將肇事逃逸人傳喚至事故處理中隊,經訊問,張某某對其在2019年6月25日早上5時20分許駕駛無號牌農用三輪車在310國道米河鎮草店村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至此,案件告破,整個案件從發生到告破僅用時6小時。此次案件偵破之迅速,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高度讚揚。


一滴水無以成風雲,千百萬滴凝聚起,便是汪洋之恣、驚濤駭浪。鞏義市公安局及事故處理中隊對此次案件的偵破,讓我們看到了鞏義市公安對違法案件的雷霆之速。鞏義公安秉承公正之名,將繼續昂揚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