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是,加強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健委共同發佈《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4月1日開始執行。《規定》提出,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集中用餐資訊公開制度,將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相關知識納入健康教育教學內容,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

      下大力氣專項整治校園及周邊“五毛食品”,是適應現代化教育的形式體現,青少年作為國家的未來,理應在健康的生活環境中成長。按《規定》要求,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學校應當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營養健康管理人員,建立並落實集中用餐崗位責任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相關責任。學校應當加強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宣傳教育,在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全民營養周、中國學生營養日、全國碘缺乏病防治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相關科學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活動,將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相關知識納入健康教育教學內容。

      《規定》強調,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確有需要設置的,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並避免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而對取得健康食品認證的食品(即健康食品)方可進行售賣。而市場上,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培訓工作,按照國家要求,對相關食品領域企業,如餐飲、商超、食品企業嚴格要求,對於必須的食品安全員培訓課程,必須嚴格執行相關培訓。

      品要求食品無論採用何種加工方式,應保留原材料的固有屬性不發生化學改變(發酵工藝除外),同時控油、控鹽、控糖,符合《規定》。諸如獲得健康食品認證的食品,在食品安全性、營養性符合國家標準,甚至比國家標準更高,若以此類食品取代“五毛食品”,將在青少年健康飲食方面做出重大突破。

     保障青少年未來的健康成長,在飲食方面必須做到安全、營養、健康,學校在食品採購的時候,應當選擇經過健康食品認證過的健康食品,同時適當的予以公佈,保障師生家長的知情權,合力共同為國家茁壯成長的下一代打下堅實的、健康的生活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