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縣張家坡鎮切實加強行政調解工作,從組織機構、幹部隊伍、業務能力建設,完善規章制度,規範形象標識、加強內部管理等方面入手,提高履職和管理能力。

堅持矛盾不上交。張家坡鎮不斷探索創新,充分發揮行政調解在矛盾糾紛化解中的職能作用,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矛盾不上交”,將涉及民生的物業糾紛、交通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爭議等行業性、專業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作為工作重點,為維護當地社會和諧穩定、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堅持行政調解“以點帶面”。切實加強對行政調解工作的指導和管理,通過建設學習實踐“楓橋經驗”示範點,建立一批規範化村居行政調解委員會,重視輻射帶動作用,充分發揮行政調解參與社會“柔性管理”的優勢,從而達到“抓早抓小抓苗頭”,從源頭上預防矛盾糾紛的發生。

堅持精準普惠,實現法律服務有效覆蓋。通過分級分批培訓、自助選擇培訓等方式,在村幹部、行政調解員、農村教師、退休幹部、黨員、致富能手中選拔培養“農村法律明白人”,實現了“一村一法律顧問”從有形覆蓋到有效覆蓋。大力宣傳與基層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營造了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濃厚法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