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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出臺九方面意見支援大灣區和深圳深化自然資源領域改革

近日,自然資源部發出《關於支援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市深化自然資源領域改革探索意見的函》,在國土空間規劃、空間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耕地佔補平衡、不動産登記等九個方面提出意見,支援廣東進一步提升自然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程度和效率,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推動自然資源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助力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建設。

鼓勵支援廣東開展各類試點

意見中提到,為充分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龍頭引領作用,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階段,支援廣東和大灣區統籌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三條控制線,合理優化耕地、林地、建設用地等各類用地規模、佈局和時序。在國土空間規劃實施階段,支援廣東在取得相關法律授權的前提下,按照國家規定的條件,適時對大灣區國土空間規劃進行修改和審批,優化調整大灣區耕地、永久基本農田、林地、建設用地等佈局和時序。

與此同時,意見中還鼓勵支援廣東開展各類試點。一是支援深化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試點,優化整合各類審批事項。二是鼓勵總結海珠濕地公園經驗,探索通過“只徵不轉”等擴大生態空間的實現路徑。選擇一個縣級行政區為試點,探索以縣域為單元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三是支援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産所有權委託代理機制試點。四是支援探索二三産業混合用地政策和管理機制。探索利用存量建設用地開發建設住宅的市場化機制。支援解決工業用地保障難問題,依據國土“三調”,依規合理認定現狀工業用地,實事求是、分類盤活利用存量工業用地,完善規劃調整、土地供應、收益分配機制,形成存量工業用地盤活利用專項方案並開展試點。研究探索處理歷史遺留違法用地問題的辦法。

支援創新耕地佔補平衡制度

值得關注的是,在建設用地方面,自然資源部發出的意見還提出要支援廣東探索建立省域內的建設用地交易機制;支援創新耕地佔補平衡制度,探索建立全國性的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支援探索建設用地使用權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層設立、分層供應政策,探索海域立體分層設權。

不動産登記方面也釋放了不少紅利。自然資源部同意廣東探索允許港澳法人憑經公證、轉遞的境外法人身份證明材料辦理不動産登記。探索允許港澳銀行憑經公證、轉遞的設立文件或註冊證明在大灣區辦理抵押登記,無需提交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或代表機構的批准文件和註冊證明以及《金融許可證》;再次辦理抵押登記時,同一港澳銀行不再重復提交上述材料。

為充分發揮深圳“雙區疊加”優勢,自然資源部支援深圳深化自然資源領域改革探索。除前述大灣區改革探索適用深圳市外,支援深圳市取得相關法律授權,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完成後,可探索按規劃期實施總量管控模式。支援將國務院授權廣東省批准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由廣東省委託深圳市批准。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區公園綠地內的建設用地不納入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的管理新機制。探索通過出讓合同約定土地閒置費的收取標準,以及違約條件下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可操作方法。探索國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操作路徑。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區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分類保護利用新模式。

接下來,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將根據上述要求和實際情況,抓緊制定明確具體、可操作的實施方案報自然資源部審定後實施。(記者 黃敘浩 通訊員 馮建奎

來源:南方網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自然資源部出臺九方面意見支援大灣區和深圳深化自然資源領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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