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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和澳門簽署避免雙重徵稅安排第四議定書
《〈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四議定書》(下稱《議定書》)在澳門簽署,新增了政府投資稅項豁免的相關條文。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與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當日代表雙方簽署《議定書》。
《議定書》規定,一方政府從其出資參與雙方合作設立在另一方主要用於民生項目的基金取得的所得,在另一方享受免稅待遇。這一規定將減輕兩地有關惠民合作項目的稅收負擔,進一步促進內地與澳門間資本流動,對兩地經濟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具有重要作用。
比如,澳門特區政府在內地的投資所得將豁免征稅,有關豁免適用於粵澳合作發展基金和以後同類型的投資項目。措施將有效減少澳門特區政府在內地投資的稅務成本,提升回報率,有助分散儲備投資、推動産業發展,充分體現國家對澳門特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政策的支援。
崔世安表示,《議定書》的順利簽署體現了中央對澳門的一貫大力支援,這對澳門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對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都具有非常積極的作用。王軍表示,內地稅務部門將繼續加強與澳門的合作,在服務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和“一帶一路”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南方日報記者 肖文舸
來源:南方網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內地和澳門簽署避免雙重徵稅安排第四議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