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通知,對青島市即墨區禹洲長江一路住宅及商業配套項目(禹洲朗廷府)發生的事故進行督辦查處。
通知顯示,10月14日,青島市即墨區禹洲長江一路住宅及商業配套項目(禹洲朗廷府)發生1起其他類型事故,造成1人死亡。該工程建設單位為青島禹鴻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彬煌,項目負責人張志賢),施工總承包單位為中啟膠建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道盛,項目負責人張澤鑫),施工專業承包單位為中建國信工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註冊地為湖北省,法定代表人林嘯,項目負責人劉家富),監理單位為青島海大工程監理諮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洪波,項目負責人賈宗倫)。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要求,現對該事故查處工作啟動督辦程式。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嚴格落實魯建發〔2020〕3號文件關於從嚴從速落實處理處罰“六個一律”措施規定,將事故直接涉及的施工、監理等單位公示警示為全市施工安全風險企業,政府投資和國有主導投資項目應謹慎委託建設任務,政府土地出讓應慎重選擇,直至事故結案處罰執行完畢;責令事故項目全面停工整頓;將涉事國有企業情況通報國資監管部門並按有關規定扣減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得分。
立即啟動對涉事施工單位安全生産條件復核(現場安全生産條件復核由事故所在地主管部門負責,企業安全生産條件復核由企業註冊地主管部門負責)和對建設、監理等單位資質動態核查。10月31日前,將核查結果及行政管理措施實施情況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指導督促有關單位依法依規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履行部門職責,參與處理意見。積極做好與應急管理部門的協調溝通,確保資訊暢通。及時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和若干意見有關規定以及部門職責,對責任單位及單位負責人等有關人員按上限暫扣、停業、降級、吊銷有關證照,實施經濟處罰。督促施工單位在申請發還安全生産許可證前提交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文字資料,統一向行業企業和工程項目共用。(經濟導報記者 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