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政府官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用資訊公示專欄顯示,位於濟南市長清區的魯商常春藤小區,一期1號、3號、4號、5號、新3號、新4號以及地塊三36號至49號地下車庫人民防空工程,未按照國家規定的防護標準和品質標準建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濟南市長清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山東省魯商置業有限公司連續做出8次罰款處罰。
閃電新聞記者了解到,魯商常春藤項目由山東省魯商置業有限公司開發,該項目位於濟南市長清區大學路以南、紫薇路以東、山東師範大學以西,佔地1500余畝,總建築面積100多萬平方米,分南北兩大片區。北區以小高層、高層住宅為主,南區規劃疊拼、聯排、雙拼別墅等。該項目從2007年開發,先後暴露出房産證難辦、地下車庫雨水倒灌等問題。
閃電新聞記者 唐福晨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