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兩人被行政拘留!
警情通報
8月3日,煙臺市居民陳某喜在微信群下載一段視頻,將其編輯成芝罘區某小區核酸檢測現場的不實視頻,並在網路中傳播,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該行為已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8月4日,芝罘公安分局依法對其行政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抗疫無小事,造謠零容忍,網路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廣大網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不以訛傳訛,共同營造文明安全的網路環境。請廣大網民關注官方發佈的權威資訊,用行動支援防疫!堅守文明上網底線,對“疫情謠言”堅決説不!
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2021年8月4日
招遠警方通報
警方通報
日前,招遠市公安局依法處置一起擾亂核酸檢測點正常工作秩序案件,違法行為人被行政拘留。
2021年8月3日12時許,徐某(女,29歲)與其母親到泉山街道辦事處某社區核酸檢測點進行檢測時,因其不在檢測範圍(已提前告知)內,工作人員不予以登記檢測,二人當場與工作人員産生爭吵,致使其他群眾無法進行登記檢測。泉山派出所現場執勤民警立即對其進行依法勸離,但徐某卻不聽勸阻,對執勤民警大聲指責和推搡,嚴重擾亂檢測點正常工作秩序。隨後,徐某被帶至泉山派出所進行依法調查詢問。
徐某的行為已構成阻礙執行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五十條第二款之規定,招遠市公安局依法給予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責任重大。開展核酸檢測,有利於全市精準防控和全民健康,請廣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援、尊重防疫工作人員,聽從安排,有序參檢,同舟共濟,共渡難關。對於各類涉疫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始終保持“零容忍”,依法追究,嚴厲打擊!
招遠市公安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