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以志願服務名義進行營利性以及與志願服務無關的活動
●志願服務組織應當為志願者參與志願服務活動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等防護條件
●鼓勵企業和其他組織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有良好志願服務記錄的志願者
近年來,全社會參與志願服務的熱情不斷高漲。截至目前,我省註冊志願者達1694萬人,註冊志願服務組織10萬個。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山東省志願服務條例》,將於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的頒布,為進一步維護志願者、志願服務組織、志願服務對象合法權益,弘揚志願服務精神、普及志願服務文化,促進我省志願服務高品質發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省文明辦副主任孫文利説。
《條例》明確志願者權利義務,規範註冊行為,規定志願服務組織按照章程自主決定志願服務內容、確定志願服務對象,組織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志願者可以參與志願服務組織開展的志願服務活動,也可以自行依法開展志願服務活動。鼓勵志願者加入志願服務組織,提高志願服務活動的組織化、規範化、專業化水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行指派志願者、志願服務組織提供服務,不得以志願服務名義進行營利性以及與志願服務無關的活動。
《條例》明確,志願服務組織安排志願者參與志願服務活動,應當如實記錄志願者個人基本資訊、志願服務情況、培訓情況、表彰獎勵情況、評價情況等資訊,按照統一的資訊數據標準錄入志願服務資訊系統。
“在支援和保障方面,《條例》規定,志願服務組織應當為志願者參與志願服務活動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等防護條件,並根據自身經濟狀況和志願服務活動需要,提供交通、食宿、通信等保障;在安排志願者參與可能發生人身危險的志願服務活動前,應當為志願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大型社會公益活動的舉辦者應當按照與志願服務組織或者志願者的約定,為提供志願服務的志願者購買相應的保險。”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仲泉介紹。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志願服務激勵回饋制度,在教育培訓、就業創業、享受公共服務等方面制定優惠政策。鼓勵社區完善志願服務回饋機制,支援志願者利用參加志願服務的工時換取一定的社區服務;志願服務組織可以通過服務積分、時間儲蓄以及會員互助等方式,激勵志願者參與志願服務活動。
對有良好志願服務記錄的志願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可以在健康保健體檢、遊覽旅遊景點、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面給予減費、免費等優惠。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可以依法將志願服務情況納入考察內容。鼓勵企業和其他組織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有良好志願服務記錄的志願者。
省民政廳副廳長馮建國表示,我省將加快推進志願服務資訊化建設,實現志願服務數據統一歸集、統一管理和共用交換;加強志願服務標準化建設,引導志願者、志願服務組織、志願服務工作者規範有序開展志願服務;加強志願服務信用記錄製度建設,研究制定有良好志願服務記錄的志願者認定標準和認定辦法,將《條例》規定的志願服務獎勵優待制度落到實處。
□ 本報記者 趙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