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山東省地理標誌産品保護示範區建設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共包含五章二十條內容,包括省級示範區申報條件與建設任務、審核程式與管理要求、激勵與退出機制等。旨在強化地理標誌保護,激勵保護積極性,打造山東地理標誌保護示範精品,服務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
《辦法》規定,山東省地理標誌産品保護示範區以獲得國家智慧財産權局認定的省內地理標誌為對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為申報單位,山東省智慧財産權局每年組織一次申報評定工作。申報山東省地理標誌産品保護示範區應當具備較高知名度和較大産業規模、完善的品質支撐體系和産品標準體系、相應的品質檢測能力、有力的政策保障等條件。示範區籌建以夯實地理標誌保護基礎、完善特色品質保證體系、提升地理標誌保護效能、強化地理標誌保護宣傳引導、完善合作共贏機制為主要任務。推動形成特色鮮明的地理標誌保護體系,構建社會共治、協調聯動的地理標誌全鏈條保護格局。
閃電新聞記者 王樹偉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