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水庫、塘壩除險加固和運作管護工作,消除安全隱患,提高防洪能力,建立健全運作管護長效機制,確保工程運作安全和效益發揮,2021年11月2日,我市出臺《關於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作管護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記者從今天(11月25日)上午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方案》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方案》共3部分13條, 主要內容是,提出今後一段時期水庫除險加固和運作管護的總體要求,明確下一階段的主要任務和目標,對今後水庫、塘壩除險加固和運作管護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方案》創新提出了2022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東部山區206座頭頂壩、串聯壩及庫容5萬立方米以上重點塘壩的安全鑒定;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病險重點塘壩除險加固。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危及度汛安全的塘壩要及時實施除險加固。全面落實塘壩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管護主體、人員和經費,逐步完善管護設施;積極創新管護機制,健全完善養護體系,不斷提高管護能力和水準。參照小型水庫除險加固支援政策,市財政對重點塘壩除險加固和維修養護予以補助。市城鄉水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在推進工作上出實招,在抓落實上求實效,認真貫徹落實《方案》的各項舉措,建立水庫塘壩除險加固和運作管護長效機制;加大查險除險力度,加強運作管護,持續推行工程管理標準化、專業化、規範化、資訊化建設,提升工程運作管理能力,確保水庫塘壩除險加固和運作管理各項重點工作任務落地落實。(記者 王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