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招才引智“金七條”出臺
助推“1+4+N”創新平臺體系成型起勢
記者從威海市産業技術研究院暨郭永懷高等技術研究院獲悉,《關於支援“1+4+N”創新平臺體系人才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日前出臺。威海將通過加大人才工程支援力度、加快青年人才引進培養、實行人才“雙落戶”制度等七條措施,加速各類人才資源和創新要素向平臺聚集。七條措施條條都是幹貨,既有真金白銀的扶持,又有真心實意的優待,堪稱“金七條”。
“1+4+N”創新平臺體系是威海市打造“千里海岸線,一條創新鏈”,加快建設國家(威海)區域創新中心的重要抓手。為了做實“1”做強“4”做活“N”,推動“1+4+N”創新平臺體系成型起勢,威海市今年繼續實施“人才興威”三年行動,提升各類人才引進數量和品質,併為各類人才打造專業、精準、溫情的生態環境。
《措施》規定,在威海市産業領軍人才、産業緊缺人才、校地合作人才等工程中實行“配額制”,安排20%左右的名額,專項用於支援平臺單位靈活引才、高效用才。平臺單位在申報省級、市級人才計劃時可同等享受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的資格待遇,不佔所在區(市)、開發區指標。對平臺單位引進的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具有國際先進水準、持續創新能力強、能夠對威海市科技創新和産業發展産生重大影響的頂尖人才或團隊,優先納入支援範圍,實行“一事一議”,扶持數量和資金支援額度不設上限。
對平臺單位引進的畢業於世界大學排名前200名高校和自然指數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雙一流”建設高校的博士、碩士研究生,適當放寬申領“521”大學生津貼在畢業年限、社保年限等方面的資格條件,並分別按照每人1萬元、5000元標準,給予引進單位一次性培養補貼。對平臺單位引進已具有事業單位編制身份的博士學歷或高級職稱人員,可由威海市人才創新發展院代理人事關係。從威海市人才創新發展院編制“週轉池”中單列30個週轉編制,用於獲評省級以上新型研發機構的平臺單位,引進具有博士學歷或高級職稱、專業契合度較高的人才,單個編制使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年,聘期內可按照規定進行職稱評聘。
從平臺單位選派優秀人才到威海市重點企業挂職“科技副總”,推動産學研深度合作。對威海市人才創新發展院引進的優秀畢業生,每年安排不低於15%的人員到平臺單位挂職鍛鍊,鍛鍊時間可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挂職期滿後可結合個人意願鼓勵到平臺單位工作。對作出突出貢獻、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享受高級職稱評審“直通車”政策,不受原職稱資格、學歷資歷和申報條件等限制,可直接申報評審副高級或正高級職稱;在職稱評審時,將發明專利轉化應用情況和技術轉讓成交額等作為評價的重要內容。
《措施》還支援開展培訓活動,加大服務保障力度。對平臺單位引進的創業人才,符合相關條件的優先納入政府引導基金、“人才貸”和“人才保”支援範圍。對從市外全職引進的博士學歷、高級職稱或年薪50萬元以上的人才,簡化威海“英才卡”申領程式,在全市範圍內享受醫療保健、子女入學和公積金貸款等方面的優惠待遇。對平臺單位招收的兼職人才和實習生等,優先通過人才公寓和青年驛站等解決短期生活問題。為每個平臺單位確定1名人才服務專員,點對點定期聯繫,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記者 陶相銀 通訊員 劉寧寧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