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厲打擊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領域環境違法行為,及時發現、消除存在的環境風險隱患,保障全市環境安全,市生態環境局鼓勵公眾參與舉報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領域的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對舉報有關違法行為屬實的,最高給予舉報人2000元獎勵。
愛濟南 周星權 攝
受理舉報和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實行屬地管理,舉報人應向環境違法行為發生地生態環境部門進行舉報;對於跨行政區域的環境違法行為,應當向行為發生地共同的上一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進行舉報。
有獎舉報方式分為信函(特快、掛號、速遞等,信函封面註明有獎舉報)和個人直接送達兩種。
有獎舉報採用實名制,舉報人以信函方式送達的,應內附舉報人身份證複印件、聯繫方式等個人資訊(多人聯合舉報分別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聯繫方式);個人直接送達的,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身份證複印件,提供聯繫方式等個人資訊。法人和其他組織舉報的,應當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或在民政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合法登記、註冊的有效證件材料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公章),並提供聯繫人身份證複印件、聯繫方式等資訊。
同時,要附上被舉報單位的準確名稱、詳細地址、違法事實以及反映環境違法情況的圖片、影像等證據。
舉報人舉報的內容,需經生態環境部門調查情況屬實,並對違法行為作出處罰或者避免較大環境污染損害的,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舉報內容的環境危害程度或因舉報避免環境污染損害程度,以及舉報人協助調查情況,給予舉報人以下數額不等的獎勵。
舉報“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固體廢物”的違法行為,給予500元獎勵;舉報“私自將危險廢物送交無資質的單位貯存、處置或者擅自非法處置”的違法行為,舉報“違法將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於土地復墾”的違法行為,分別給予1000元獎勵;舉報“違法傾倒危險廢物或者非法排放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3倍以上,造成嚴重環境和人身危害”的違法行為,舉報“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化學品或者放射性廢物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舉報“違法向農用地排放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礦、礦渣等污染物”的違法行為,均給予2000元獎勵。(濟南日報 記者:馮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