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自2017年底全面實行河長制、2018年9月底全面實行湖長制以來,積極推動河湖長制向農村河湖延伸。目前,山東全省共落實省市縣鄉村五級河湖長7.1萬人,其中村級河湖長5.4萬人,佔河湖長總數的76%;農村河湖7000余條(個),全部納入河湖長制管理,佔河湖總數的78%。
山東各級河湖長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以巡查河湖為帶動,開展巡河700余萬人次,推動各類河湖問題解決。2017年以來,先後實施“清河行動”“清河行動回頭看”“深化清違整治、構建無違河湖”等專項行動,先後核查整改河湖違法違規問題8.5萬餘處,實現9800余條河流,5900余個湖庫全覆蓋,明顯河湖違法問題基本清零,其中農村河湖清理整治垃圾亂倒、違法養殖等問題2.9萬餘處,極大改善了農村河湖面貌。(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陳曉婉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