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山東8月10日訊 近日,濟南市經信委發佈通告,取消公共服務事項“中小微企業認定”這一事項。
據了解,為進一步減輕群眾辦事負擔,優化濟南市營商環境,市經信委、市統計局近日印發了《關於中小企業劃型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濟經信中小企業字〔2018〕21號),不再為中小企業提供類型劃分的證明材料或認定材料。根據該文件,市經信委調整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取消公共服務事項“中小微企業認定”,並予以公佈。
根據市經信委、市統計局近日印發的《關於中小企業劃型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濟經信中小企業字〔2018〕21號),取消“中小微企業認定”後,我市行政轄區內依法成立的企業,可按照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劃型標準,根據企業資産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等指標自主劃分類型。中小企業在參加招投標、爭取優惠政策、申報名牌産品、申請馳名商標、獲取資質資格等事項時,需要提供中小企業認定材料的,企業可採取自我聲明類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做法予以自行證明類型。企業對自行聲明類型的準確性和證明類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據悉,除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有明確規定的情形外,各縣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統計部門將不再為中小企業提供類型劃分的證明材料或認定材料。不過,已出具的中小企業認定材料在有效期內仍然有效。(曹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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