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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首處聲吶抓拍週日啟用:亂鳴笛,1秒鐘即可識別上傳後臺

稿源時間:2017-08-19 08:27:03  文章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jiangyunhui
【摘要】大明湖路貢院墻根街路口西側,離機動車違法鳴喇叭抓拍攝像頭不遠,是配套的聲吶採集系統 ”  另外,記者了解到,除了上述5處點位外,下一步,交警部門仍計劃在市區其他路段繼續推廣聲吶抓拍系統。

  大明湖路貢院墻根街路口西側,離機動車違法鳴喇叭抓拍攝像頭不遠,是配套的聲吶採集系統。

  大明湖路貢院墻根街路口西側安裝的機動車違法鳴喇叭抓拍設備。

  大眾網8月19日訊 據山東商報報道,在濟南,聲音也能被電子警察抓拍了!昨日,專門針對機動車亂鳴笛的聲吶抓拍設備在大明湖路貢院墻根街路口西側安裝調試完畢,並將於本週日正式啟用。另外,經十緯一路、經十路五里牌坊路口、洪樓廣場路口和天橋南頭路口四處點位的聲吶抓拍設備也已完成安裝調試,于近期陸續啟用。目前,對於電子警察抓拍到的違反禁鳴規定的車輛,濟南交警將處以罰款50元,不記分的處罰。文/圖記者張舒

  原理:源自軍用狙擊手定位技術

  昨日,記者在大明湖路貢院墻根路口西側見到了濟南市首個聲吶抓拍系統。最顯眼的是高處一塊醒目的黃色警示牌,上面標注著“電子警察監管違法鳴號”幾個字,同時,這塊顯示屏還一併將涉嫌違法鳴號的車輛車牌資訊予以公佈。警示牌上方,是一排高清攝像頭,用於抓拍和錄入違法車輛資訊; 與攝像頭相隔約30米,就是聲吶安裝點位。

  “這是省城目前正在試點的高科技新舉措,利用‘聲吶技術+現場執法’相結合的方式,查處違法鳴笛。”濟南市交警支隊科研所電視監控中心相關負責人徐曉東介紹,“機動車違法鳴號查處一直存在較多難處,除了之前省內有一套完整的違法鳴號現場查處輔助系統外,聲源無法精確定位,也導致交警部門無法直接對車輛予以取證,即使是抓拍到了也無法固定證據。”

  為此,濟南特意引進了目前國際上最先進的聲吶技術,並完成了首套監控設備的安裝試運作。據悉,該技術源自軍用的狙擊手定位技術,可對監控區域發生的鳴笛車輛進行實時探測與高精度定位,能錄製車輛鳴笛特徵聲頻資訊,以作識別和對比。

  現場:鳴笛後1秒鐘識別上傳後臺

  17日上午,記者在現場看到,交警部門已通過這套聲吶系統成功抓拍了十幾例違法鳴號車輛。不過,由於8月20日起系統才正式運作,所以當天的抓拍數據僅錄入,並不做處罰。

  上午9點半,一輛銀灰色轎車由東向西行駛至大明湖路貢院墻根街路口時,“嘀、嘀、嘀”短促的摁了三下喇叭,第三聲笛音未落,顯示屏上已準確的公示出該車車牌號。歷下交警大隊一中隊中隊長李強隨即出示了電腦後台中聲吶技術攔截抓拍後顯示的畫面。在畫面中,發出鳴笛的移動車輛呈現出特殊顏色的“波紋”,同時清晰地顯示了該車的車牌號碼。“聲吶探測到鳴笛位置,到高清攝像頭抓拍,再到電腦分析後錄入平臺,最後在顯示屏上公示違法車輛車牌號,整個過程僅需1秒鐘。”李強表示。

  “作為現場執法的輔助手段,聲吶技術在抓拍到違法鳴號後,會截取多張照片,其中既有現實鳴笛車輛整體‘波紋’的全景照,也有該車車牌特寫圖,這些照片都將第一時間傳送到技術後臺。附近執勤民警只需輕點手機螢幕,就能在數據庫中尋找到涉嫌違法鳴笛的車輛,提供證據。”李強告訴記者,“20日聲吶抓拍正式啟用後,前期會先以民警現場執法為主,給司機們留有充分的適應時間。等民眾的接受度提高後,亂鳴笛將會像違停自動抓拍一樣,抓拍後直接將違法資訊錄入交警平臺。”

  後期:5處點位運作後仍會繼續推廣

  為什麼首套聲吶系統會選擇安裝在大明湖路?歷下交警大隊大隊長林松告訴記者,“根據前期的調研情況來看,大明湖周邊,尤其是節假日期間,車輛鳴笛的情況較多。根據實地情況來分,主要存在兩種情形,一種是機動車或非機動車非法佔用公交車道,引起公交車鳴笛警示; 另一種是遇到行人穿行馬路時,部分司機會按喇叭進行催促,或直接不讓行,鳴笛提醒行人避讓。為減少和避免類似的狀況發生,維護路口文明形象,所以首個聲吶抓拍系統的位置選在了景區周邊。”

  “除了大明湖路貢院墻根街路口西側這一處聲吶抓拍系統外,最近,經十緯一路口、經十路五里牌坊路口、洪樓廣場路口和天橋南頭路口的聲吶抓拍系統也將陸續啟用。目前,另外四處設備正在安裝調試階段。”徐曉東表示。“對於違反禁鳴規定並被監控設備抓拍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可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不過,目前濟南的處罰標準為罰款50元,不記分。”

  另外,記者了解到,除了上述5處點位外,下一步,交警部門仍計劃在市區其他路段繼續推廣聲吶抓拍系統。

  相關規定

  繞城高速內禁止鳴笛

  昨日,記者從濟南交警支隊獲悉,8月20日起,省城禁止機動車(含摩托車)在繞城高速以內區域鳴喇叭。

  此次具體禁鳴喇叭區域為:G35濟廣高速濟南段、G3京臺高速濟南段、G2001繞城高速公路南線、G2京滬高速公路濟南段範圍內禁止機動車(含摩托車)鳴喇叭。

  “亂鳴喇叭在一些人眼裏可能感覺無所謂,實際上,這是一種不禮貌、不文明的行為,這種行為製造了噪聲污染,也是對交通和諧的干擾和對社會文明的破壞。”濟南交警支隊副支隊長韓軍慶表示:“有時一陣急促的喇叭聲會造成其他駕駛員情緒煩躁,從而引發‘路怒症’,其對交通安全的影響也不容小覷。”

  五種情況“零容忍”

  “對於違反禁鳴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可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濟南交警支隊交通處副處長王宏斌表示,“特別是對以下五種情形,堅持零容忍加大執法力度。一是車輛應當讓行時鳴喇叭的;二是前車減速或停車讓行時鳴喇叭催促的; 三是長時間鳴喇叭的;四是連續多次鳴喇叭的;五是使用高音喇叭或氣喇叭的情況。”

  這些情景鳴笛合法

  隨著繞城高速內禁止鳴笛通告的正式發佈,不少濟南市民致電本報表達自己的擔憂,主要分為這幾種情況:遇到前車在路口打電話、走神兒,如何提醒對方;遇到加塞兒、亂道行駛的車輛,如何表示警示;遇到車距太小、前車倒車或溜車的情況時,怎麼緊急提示?

  對此,韓軍慶解釋,禁鳴規定並非一刀切的禁止所有鳴笛。根據現有法律規定,機動車駛近急彎或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或遇有緊急情況等情形下應鳴喇叭示意的,不受禁鳴限制。如果綠燈亮後前車遲遲不動,稍微鳴笛提醒一下也是允許的。

  另外,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執行緊急任務時是可以斷續使用警報器的,不過,22時至次日6時,一般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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