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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將實行工程品質責任項目負責人終身責任制

稿源時間:2017-05-27 10:07:59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紅紅zhanghonghong
【摘要】山東將實行工程品質責任項目負責人終身責任制---工程發生品質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建設單位報告;建設單位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報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橋梁,應當及時採取工程加固等處置措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昨天發佈第308號省政府令《山東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品質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一《辦法》將於7月1日開始施行,與去年出臺的《山東省鄉村建設工程品質安全管理辦法》在全省形成了無縫隙、全覆蓋的工程品質監管體系。

   責任主體都要終身擔責

  《辦法》規定,山東將實行工程品質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品質終身責任制。參與工程建設的項目負責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對工程品質承擔相應責任。同時,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工程品質責任主體,以及施工圖審查、工程品質檢測、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及建築構配件生産等與工程品質有關的單位,應當建立品質保證體系,落實工程品質責任,依法對工程品質負責。

  《辦法》還規定,建設單位應當保證工程建設所需資金,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費用,不得迫使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確需調整工期且具備可行性的,應當提出保證工程品質和安全的技術措施和方案,經專家論證通過後方可實施,並承擔相應增加的費用。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工程品質責任主體和有關單位的工程品質管理信用檔案,實施信用獎懲制度。開發商不履行保修義務 業主可使用物業品質保修金

  《辦法》規定,工程在保修期內出現品質缺陷的,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企業發出保修通知,施工企業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及時予以保修;施工企業不履行保修義務的,建設單位應當先行組織維修,維修費用由相關責任單位承擔。

  《辦法》規定,商品房在保修期限內出現品質缺陷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不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業主委員會或者其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提出申請,經物業主管部門核實後,維修費用在房地産開發企業交存的物業品質保修金中列支。

   發生事故每級上報不得超過2小時

  《辦法》對於工程品質事故的處理程式也作了詳細規定。

  工程發生品質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建設單位報告;建設單位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報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工程品質監督機構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採取抽查、抽測等方式,對工程品質責任主體和有關單位的工程品質行為、工程實體品質進行監督檢查。

   建立橋梁檢測評估制度

  城鎮橋梁養護單位應 當建立橋梁檢測評估制度,按照有關規範標準對橋梁及其附屬設施的結構安全狀況進行日常巡檢和定期檢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橋梁,應當及時採取工程加固等處置措施。(記者 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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