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煙臺海陽市警方破獲一起“維卡幣”“UM理財”的傳銷案,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和劉某某欺騙數百人加入“維卡幣”傳銷組織、“UM理財”傳銷組織,傳銷資金幾千萬元,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劉某某已被檢察機關公訴到法院。
市民舉報
2016年末,海陽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接到群眾舉報,海陽市民于某某涉嫌在其設立的維卡幣商務諮詢服務部內從事傳銷活動。“維卡幣”是什麼?記者查閱相關材料發現,“維卡幣”在2014年底進入我國市場,打著“第二代加密數字貨幣”“下一代比特幣”“未來世界主流貨幣之一”“極具收藏價值升值無限”的旗號,在國內開展業務。
辦案民警表示,近年來,國家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持續打壓後,傳銷的形式與手段逐步衍生、變異,更加隱蔽,更具欺騙性。主要表現為以直銷為名實施傳銷、利用網際網路進行的傳銷活動日益嚴重、源頭組織與分支組織地域分離。尤其是隨著網際網路和智慧手機的普及,傳銷活動正由現實社會轉移到網路,基於微信、QQ等網路社交平臺的微傳銷迅速蔓延,具有虛擬性、跨地域性、欺騙性強、隱蔽性強等特徵。
“無論銷售方式多隱蔽,多複雜,只要符合下列方式之一,即為傳銷行為。”辦案民警説,比如從組織方式看,傳銷組織者承諾給予參加者高額回報,發展他人加入,參加者再以同樣的方式介紹和發展他人加入,以此組成上下線緊密聯繫的傳銷網路;從計酬方式看,組織者以參加者發展下線的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以參加者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給付報酬,形成傳銷的“金錢鏈”。
揭開迷霧
辦案民警發現,劉某雖然套用當下流行的虛擬貨幣概念,並劃定了不同的會員級別,但是維卡幣推銷自身的套路不外乎“高收益、穩賺”這兩點,劉某某還採取微信宣傳、上課等方式對新加入的傳銷組織人員進行“洗腦”,並要求發展下線人員獲取非法利益。警方經過研判,確認劉某某的維卡幣具有傳銷犯罪的明顯特徵。
但是,由於此案涉案人數多、線索多,要理清上下層級關係,掌握其涉嫌傳銷的犯罪證據,必須獲得其傳銷組織的架構圖。
經偵大隊民警經過數個夜晚的網路數據截取、分析、篩選、研判工作,最終得到傳銷組織的架構圖,為案件的進一步偵辦發揮了關鍵作用。辦案民警通過對於某某的維卡幣賬戶進行遠端勘驗錄影、截圖,並對數千萬條銀行資金流水數據進行剝離分析,最終掌握了資金來往去向,掌握了于某某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不法事實。
隨著案情的偵破發展,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劉某某被抓獲歸案。辦案民警介紹,起初,歸案後的于某某拒不認罪。然而,對其不法事實通過週邊進行全面收集研判,警方早已掌握于某某的不法行為。在鐵證面前,于某某最終交代了作案經過。
非法傳銷
警方隨即查明,犯罪嫌疑人于某某自2015年7月加入“數字貨幣維卡幣理財”項目的傳銷組織以來,採取以維卡幣為道具商品,繳納入會費,承諾給予會員高額返利,以“拉人頭”發展下線為返利依據的方式,欺騙他人投資加入傳銷組織。2016年4月,于某某在海陽市溫州商貿城成立維卡幣商務資訊諮詢服務部,繼續組織、領導該組織的傳銷活動。
2016年6月,于某某不再局限于數字貨幣維卡幣傳銷,又加入“UM理財”傳銷組織,在其服務部內組織、領導維卡幣、UM雙重傳銷活動。警方調查發現,維卡幣和UM理財項目的註冊和購買方式主要都是通過維卡幣和UM的網站進行的。
2016年9月,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又加入于某某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積極組織教育培訓,宣講維卡幣和UM知識,欺騙他人繳納會費加入維卡幣、UM傳銷組織。
警方查明,至2016年12月,于某某維卡幣傳銷組織會員人數達458人以上,傳銷資金數額累計達840余萬元;UM傳銷組織會員人數達373人以上,傳銷資金數額累計達1600余萬元。劉某某加入宋某某傳銷組織後,自2016年9月至12月,維卡幣傳銷金額達70余萬元,UM傳銷金額達1600余萬元。
歡迎廣大網民為中國網山東提供新聞線索,積極投稿。中國網山東熱線電話:【0531-88556593】 投稿郵箱:zgwsdchina@126.com 中國網山東微網志: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眾號 :sdpd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