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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掉官帽變身份 山東65名省管幹部變職業經理人

稿源時間:2017-05-19 08:47:32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紅紅zhanghonghong
【摘要】摘掉官帽變身份 山東65名省管幹部變職業經理人---山東省管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契約化管理工作2014年開始試點,2015年在省委和省國資委管理領導班子企業逐步推開,目前,共25家省管企業實行高管人員契約化管理,涉及身份轉換的69名原高管有65名作出選擇,放棄了省委或省國資委黨委管理的幹部身份。

  山東省管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契約化管理工作2014年開始試點,2015年在省委和省國資委管理領導班子企業逐步推開,目前,共25家省管企業實行高管人員契約化管理,涉及身份轉換的69名原高管有65名作出選擇,放棄了省委或省國資委黨委管理的幹部身份。改革後的紅利也正在釋放,根據山東省國資委的統計,2016年列入考核的11戶契約化管理企業,主要考核指標比上年整體提高了20%以上。

   看起來頭銜沒變

   實際上身份已改

  相開進擔任魯信集團總經理已兩年多,在山東新一輪國企改革中,他放棄了省管幹部身份,現在他的身份是魯信集團董事會聘任的職業經理人。2015年9月28日,他與董事會簽下首輪3年聘任合同,合同聘任期限自2015年9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與他一同簽合同的,還有3名副總經理,其中1名兼任首席財務官。

  雖然依然是魯信集團總經理,看起來和過去的頭銜沒變化,但實際上相開進的身份已經徹底改變。此前他是省委管理的企業正職領導幹部,而現在只是“合同工”,由魯信集團董事會任命。

  根據雙方簽訂的聘任合同書,在任期內,按照雙方約定的經營業績目標和考核辦法,如果總經理出現考核不合格等情形,魯信集團有權提請董事會解除合同。

  中泰證券是省國資委黨委管理領導班子企業中首批開展高管人員契約化管理的試點企業之一。經歷前後一年多的時間,試點方案幾易其稿,2015年4月份得到省國資委黨委批復。原10名高管人員中,有9名接受契約化管理,1名選擇退出經理層。2015年9月,完成了高管人員聘任契約的簽署工作。到目前為止,中泰證券已經完成了兩個年度的考核和獎懲,考核得分最大差距達30%。

  中泰證券人力資源部總經理胡增永介紹,高管契約化管理之後,首先發生變化的就是高管的聘任程式。契約化管理的前提和落腳點是還原和歸位董事會對高管人員的聘免權、考核評價權和薪酬分配權。實施契約化管理後,企業黨委在選聘中發揮領導和把關作用,董事會直接表決聘任。

  “實施契約化後,每位高管人員都有自己的考核目標,董事會直接考核到個人,根據每個人的考核結果,決定獎懲、去留。”胡增永説。契約化管理,是將每位高管人員的經營目標責任寫進契約。對於考核較好的,給予獎勵;對於考核相對較差的,降低薪酬。

   高管人員薪酬分配

   是最難啃的骨頭

  2015年的9月28日,魯信集團董事會與四名高管人員簽訂了聘用合同,而經營目標責任書,也就是“契約”,一直等到2016的3月28日才簽訂。在這半年時間裏,魯信集團一直都在研究應該如何制定經營目標責任書。

  所謂經營目標責任書,是契約化管理的核心,每個年度簽訂一次。主要規定高管人員的年度經營目標、職責許可權、績效考核、薪酬分配等問題。企業年度經營目標、職責許可權、績效考核等內容都還好説,但是高管人員的薪酬分配是最關鍵的地方,也是最難啃的骨頭。

  魯信集團黨委組織部部長楊光軍回憶道:“第一個螃蟹不好吃呀。”

  為了能制定出科學合理的首份契約,魯信集團派出工作小組,多次到上海、北京、江蘇等省外同行業國企進行考察,希望能借鑒省外國企的經驗。但是在走訪過程中發現,山東的契約化改革走在全國前列,即便是幾個經濟較為發達的省市,也沒有可以複製的模板,沒有已經成型的經驗可以借鑒。不少企業高管人員身份改是改了,但是沒有個性化、差異化的契約,薪酬分配基本上還是跟原來一樣。

  高管人員究竟要拿多少薪酬?各方意見都不統一。薪酬定高了,董事會的壓力大;薪酬定低了,高管人員又未必滿意。而魯信集團作為第一批改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試點單位,推行高管人員契約化管理不僅僅是一家企業的事,還要給省內其他國企做出示範。魯信所處行業是一個充分競爭的行業,職業經理人的薪酬都比較高,如果薪酬定得不合理,無形中也會給其他行業的國企帶來一定壓力。

  兩三個月的時間裏,魯信集團接觸了解了省內外十多家企業,論證會開了一次又一次,與省國資委、省社保基金理事會以及經理層多次溝通,最終才拿出一個各方都滿意的經營目標責任書。高管人員的薪酬以董事長薪酬為基準線,根據考核情況和經營目標完成情況上下浮動,大體在0.8到2倍之間。

   實行契約化管理

   不僅僅是“摘官帽”

  實際上,國企高管人員實行契約化管理,不僅僅是企業高管“摘官帽”這麼簡單,對於企業來講,更重要的是理順各治理主體的關係,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魯信集團黨委組織部部長楊光軍介紹,在實行高管人員契約化管理之前,公司的三會一層框架都在,不過黨委會、董事會和經理層之間交叉任職的情況比較多,權責邊界並不是非常清晰。從前公司的經營任務目標,重要事項決策,都是大家共同研究,分工落實。而契約化管理之後,黨委會、董事會和經理層之間的邊界進一步明晰,分工更明確。董事會負責戰略決策、負責選聘經理層,經理層負責貫徹執行董事會決策部署,扛起企業的經營目標,黨委會則主要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作用。

  山東省國資委主任張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説過,國企高管人員契約化管理難點,就是如何處理黨委會、董事會、經理層的關係,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這也正是改革的重點。

  而在山東,一是把黨委(常委)會討論研究作為董事會、經理層決策的前置程式,黨委(常委)會事先研究與董事會行使決策權有機銜接;二是董事會與高管人員分別簽訂契約,總經理要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戰略部署;三是在董事會授權下,經理層可以充分發揮自主性,對自身具體經營行為決策,並根據市場動態調整。

  中泰證券相關負責人也提到,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是實施契約化管理的基礎;科學制定並嚴格執行聘任契約,是實施契約化管理的關鍵。(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張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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