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負責人被依法刑拘
事故發生後,當地消防、環保、安監等部門緊急趕往現場,對洩露的氨水進行處置。
記者了解到,當地消防部門針對氨氣易溶于水的特點,出動3輛消防車對爆炸區域進行水霧壓制和洗消作業。同時,為避免氨水流入市政污水管網,嘉周熱力在廠區對氨水和消防水進行了截留,送往專業化公司進行處置。
淄博市環保局環境安全應急管理處工作人員靖相傳參與了現場環境檢測。他告訴記者,8日11:30的檢測結果顯示,下風向南廠界三個檢測點中,一號點位氨氣檢測數據是0.38mg/m3,低於國家規定的化工企業排放標準,二號和三號點位未檢出氨氣,在下風向200米處設置的檢測點也沒有檢出。周村環保分局對東西兩側進行協同檢測,也沒有檢出氨氣。8日當晚再度測量,所有廠界檢測點都沒有檢出氨氣。
8日當晚,淄博市政府成立了調查組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淄博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汪凱告訴記者,這起事故已經可以確認是由氨氣爆炸引起,但是由什麼引爆、是操作原因還是設計原因導致事故,均需要調查組進行詳細調查才能得出結論。
此外,記者從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區分局了解到,警方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這次事故進行了立案偵查,依法對江蘇新世紀江南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嘉周熱力項目負責人、施工方河北冶金建設集團第五分公司嘉周熱力項目負責人和嘉周熱力有限公司機化車間主任進行了刑事拘留。此外,嘉周熱力有限公司負責環保改造項目的負責人耿某由於受傷住院,被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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