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搶劫被判5年 庭審現場被告人拒認罪(圖)

2016-01-12 08:44:25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朱玲 字號:T|T
摘要】遼寧籍歌手王某,在三里屯高檔居民區地下車庫內搶劫了一名女子5000元,今天上午,記者獲悉,其曾因犯罪屢次獲刑,係累犯,朝陽法院一審以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從重判處王某有期徒刑5年。
歌手搶劫被判5年 庭審現場被告人拒認罪(圖)

  遼寧籍歌手王某,在三里屯高檔居民區地下車庫內搶劫了一名女子5000元,今天上午,記者獲悉,其曾因犯罪屢次獲刑,係累犯,朝陽法院一審以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從重判處王某有期徒刑5年。據記者了解,涉案男子王某正是北京鼎龍盛世文化傳媒公司的簽約歌手王磊。

  檢方指控在地下車庫作案 持酒瓶搶劫單身女

  2013年12月15日晚上6時許,現年33歲的男子王某,在本市朝陽區三里屯富力愛丁堡C座地下二層停車場電梯間內,持碎酒瓶從一名38歲的女子身上搶走5000元。

  涉案地監控錄影顯示,在當晚6時36分和6時38分兩個時間段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該人當日晚上在地下車庫閒逛,晚上7時許,步行從愛丁堡小區地下車庫南側出口離開小區。

  之後偵查員沿途搜尋周圍的監控錄影,發現該人走出愛丁堡小區南門後,沿白家莊路向西行走,後走進了一家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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