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試點近兩年 參與者寥寥曝四大風險

2016-06-08 10:56:16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趙麗 陳佳韻 責任編輯:閻家鵬 字號:T|T
摘要】中國保監會“以房養老”試點兩年即將到期,然而,上海保監局副局長李峰近日在“上海論壇”上透露,截至5月20日,全國參與“以房養老”共78人59戶,辦完所有流程的是47人38戶。
“以房養老”試點近兩年 參與者寥寥曝四大風險

  中國保監會“以房養老”試點兩年即將到期,然而,上海保監局副局長李峰近日在“上海論壇”上透露,截至5月20日,全國參與“以房養老”共78人59戶,辦完所有流程的是47人38戶。這在60歲人口已達到2.16億(截至2015年)的人口大國,可謂滄海一粟。

  “以房養老”作為養老保險的第三支柱,只是解決老年貧困化的一個可能選項,只能為少數人的補充養老錦上添花,不可能也不應該成為養老保險的主體。

  老百姓考慮房價上漲,抵押房産獲得的養老金太低。保險公司擔心房價走低,得不償失,同時還面臨無法實現房産價值的法律風險。

  目前只有保監會的一份部門規範性文件來規範“以房養老”市場,法律效力比較低,一旦出現糾紛,這個文件到底能不能為投保人提供保護,是未知數

  □ 本報記者   趙  麗

  □ 本報實習生 陳佳韻

  “以房養老”這一曾被稱為破解養老難題的大招,卻在實際推行過程中意外遇冷。

  2014年7月1日,我國開始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個城市試點“以房養老”。至今年6月30日,兩年試點到期。

  最新的數據是這樣的——上海保監局副局長李峰近日在“上海論壇”上透露,截至5月20日,全國參與“以房養老”共78人59戶,辦完所有流程的是47人38戶。這一數字在60歲人口已達到2.16億(截至2015年)的人口大國,可謂滄海一粟。

  早在今年年初,保監會召開座談會,要求“以房養老”試點城市——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進一步擴圍。同時,也總結了試點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如試點工作推進一年多以來,很多人對這種新的養老方式還不是很了解,存在一些疑慮,響應者寥寥。

  不僅是參保對象熱情不高,另一端的保險公司對“以房養老”也並不熱心。到目前為止,參與“以房養老”試點的保險公司中,僅有幸福人壽一家推出了相關産品。

  對於一個在海外已成熟,政府也力推的保險産品,為何參保對象和保險公司雙方都不感興趣?倫理道德風險、法律風險、政策風險以及市場風險,或許是答案的出口。

  倫理道德風險

  “以房養老”不符合傳統

  2015年3月25日,幸福人壽首款“以房養老”項目,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産品獲批上市。

  所謂“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也就是擁有房屋完全産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産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而在老年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産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也就是説,通過“以房養老”,房屋可以從超長期的耐用消費品,轉變成一種具有相當流動性的資産。通過一次性的金額給付或者是終身年金給付,實現房屋既有居住性,又有流動性、收益性的統一。

  2015年4月10日,在北京、上海和武漢同時簽署了“以房養老”第一單。截至今年5月20日,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地共計59戶、78位老人參與“以房養老”。參與的老人每月從幸福人壽拿到的養老金從3000元到1萬多元不等,月領金額最高的一位上海老人,每月可領1.9萬元。

  在幸福人壽的産品定位中,“以房養老”主要是針對無子女老人和失獨老人。這樣的定位標準,也凸顯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在中國面臨的首要尷尬——對社會觀念和傳統倫理的挑戰。

  “中國是反哺式的養老方式,養兒防老,老人的房子由兒女繼承也是天經地義的,要打破這個倫理觀念很難。”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唐鈞向記者坦言,“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在很大程度上並不符合中國國情。

  在記者的走訪中,九成以上受訪老每人平均表示,我國傳統觀念就是“養兒防老”和“家産傳後”,房産更願意留給子女繼承,交給銀行、保險公司處理看起來很不靠譜,也容易使親人之間産生隔閡。

  同時,記者走訪北京市多個小區發現,在接受採訪的幾十位老人中,幾乎所有子女在身邊的老人都不大願意接受“以房養老”。至於空巢老人、失獨老人等特殊人群,目前北京市的一些城區已啟動居家養老醫療服務,一些老人在家門口即可享受專業的養老醫療服務,他們對“以房養老”也存在著諸多顧慮。

  “對廣大公眾而言,基於‘家産傳後’的傳統觀念,房屋留給兒孫已經有數千年的傳統,不能也不應當成為養老的主體工具。‘以房養老’真正的需求者應當針對老年貧困人群,如孤寡老人、近年來出現的‘失獨家庭’以及部分其他原因致貧者。特別是失獨家庭,單靠微薄的政府補助不足以慰藉他們的生活和心靈,如果‘失獨家庭’及孤寡老人這些社會弱勢人群有‘以房養老’的需求,政府部門應當予以支援,並在稅收、交易費用等方面給予他們更多的優惠和幫助。”中國政法大學法和經濟研究中心教授胡繼曄向記者分析説,和歐美國家住房反向抵押貸款目標之一是解決老年貧困化不同,中國解決老年貧困化的主體還是政府主導的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未來還需要大力發展僱主和僱員共同繳費的第二支柱——企業年金、職業年金。住房反向抵押貸款作為養老保險的第三支柱,只是解決老年貧困化的一個可能選項,只能為少數人的補充養老錦上添花,不可能也不應該成為養老保險的主體。

  從國際上看,“以房養老”也算是一個小眾業務。英國2012年新發放反向按揭1.75萬單,佔同期65歲以上老人比例不足0.2%。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在今年1月底的試點工作座談會上介紹,即使在開展比較早、比較成功的美國,在有條件參與的老年家庭中,也只有約3%的參與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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