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鑒定結果確認刑事、民事責任能力
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常莎稱,應該由法律專門規定的司法鑒定委員會對精神病人進行司法鑒定工作,以此確定當事人的精神狀況,認定其為有無刑事責任能力人。再依據《刑法》有關規定確定其責任承擔問題。
對於民事責任承擔問題,常莎介紹,同樣先按照法定程式對當事人的精神狀況進行鑒定。如果其為有民事責任能力人,則其需自行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其為限制民事責任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則由其監護人承擔。監護人盡了監護職責的,可以適當減輕其民事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財産的,從其財産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監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為監護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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