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麗稱,二人並未有矛盾。
護士護工巡視數次未發現
蘇麗提供的一份醫院出具的情況説明顯示,當天中午12點28分,肇事者劉某伏在受傷者床頭,受傷者腳蹬了兩下;12點32分,肇事者離開受傷者;12點33分至12點46分,肇事者再次伏在受傷者床頭,受傷者無任何反應,其間當班護士與護工先後四次在病房內梭巡,未發現異常情況;12點51分,當班護工張某到受傷者床尾巡視,見肇事者跪在受傷者床頭,未予干預;12點55分,當班護士廖某到床頭巡視,發現受傷者雙眼已被挖出。
該醫院一名醫生稱,劉強在事發當天,被發現吃飯時動作遲緩,因此被注射了治療針劑,該針劑恰有鎮靜的作用,所以事發時未呼救。而肇事者劉某屬於重性疾病患者,醫院拒絕透露具體病情,不過記者探訪發現,事發病區主要診治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症、癲癇及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上述醫生稱,肇事者過往無傷人行為,護士在安排其午休後,只是實施部分約束,將其雙胳膊與身體固定在一起,但手腕仍可以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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