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産登記條例明年3月施行 或刺激部分人變現房産
曾遭遇“難産”質疑的不動産登記條例終於靴子落地。12月22日,國務院公佈《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對不動産登記簿、登記程式、登記資訊共用與保護、法律責任等內容做出明確規定,自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被納入登記範圍。
不動産登記條例出臺將為房地産市場帶來哪些影響?業內人士分析,短期內可能會刺激部分人員將房産變現,但對樓市影響有限。而其與不動産登記與住房資訊聯網、房地産稅制改革等工作結合,將有助於形成樓市調控長效機制。
不動産登記推進7年 暫行條例終出臺
早在7年前,以個人住房資訊聯網為核心內容的“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便在物權法中得以明確提出,但其進展一直溫吞緩慢。原定2014年6月底前出臺的《不動産統一登記條例》也曾遭遇“爽約”,引來外界諸多質疑。
昨日,《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迎來正式出臺,將於明年3月1日起施行。暫行條例包括6章35條,規定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均屬於不動産範疇。不動産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登出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均適用此條例。
條例指出,各級不動産登記機構登記的資訊應當納入統一的不動産登記資訊管理基礎平臺,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資訊的實時共用。對於民眾關心的個人隱私洩露問題,條例規定,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洩露查詢獲得的不動産登記資料。
事實上,今年以來,不動産登記制度推進明顯提速。除年底《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的出臺外,各地不動産登記的準備工作、試點工作已經陸續啟動。據國土部數據,全國106個重點城市中,已經有約50%城市啟動不動産統一登記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