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批·執行合同篇】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打造“一樞紐三中心”審輔辦理新模式,大幅提升案件審理效率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4-07-17 17:29:22 編輯:張夏桐 點擊:

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智慧法院建設為引領,集市、縣兩級法院智慧,在中院建設訴訟服務中心“一個樞紐”,建成集轉机錄、集中編目、集中送達“三個中心”,統籌兩級法院訴訟服務,壓縮糾紛在院時間,打通上訴案件流轉中的層級梗阻,有效解決上下級法院資源分散、環節分割等問題。

構建訴訟服務體系。對標航空領域“飛行檢查單”的操作模式,制定《全面構建審判前端品質管控體系的實施方案》、《標準化立案操作指引》,明確從立案到歸檔等17個環節76條工作流程。全面梳理輔助事務清單,將審理以外的100余項審判輔助事務剝離到訴訟服務中心,突出服務的精準性、協同性、實效性。引入“中央廚房”理念,由訴訟服務中心集中完成立案、案件排期、文書製作、材料收轉、掃描編目、送達、歸檔、訴訟費收退、評估鑒定等審判輔助事務。
成立集中服務中心。成立集轉机錄中心,由書記員對庭審錄音錄影進行存檔,在存檔基礎上由集轉机錄中心人員根據庭審錄音錄影整理形成庭審筆錄,為承辦法官提供有效參考。成立集中編目中心。採用“分散掃描、集中編目”的模式,依託“智慧編目+人工校對”雙輪驅動24小時規範完成編目工作,有效提升全市法院電子卷宗品質、實效。成立集中送達中心,充分利用網上送達平臺、郵寄、微信、短信、電話等送達方式構建遞進式全方位送達體系,大幅度提升送達效率。
重塑案件移送流程。制定“五個48小時”立案流程規範,一審法院將上訴狀收件時間精確標注到分鐘,“48小時”內完成電子卷宗掃描、製作、歸檔,“一鍵閃送”上移,二審法院48小時內審查上訴卷宗品質、進行立案條件審查,將上訴期滿至完成上訴立案時間縮減至“48小時”,發回重審、指令審理案件裁判文書在48小時內送達至一審法院,一審法院收到發回重審、指令審理文書後48小時內完成立案。
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樞紐三中心”,以資訊化建設為統領,實現兩級法院審判輔助事務統一辦理、規範流轉。今年1-5月,集中編目中心共完成編目33270份、482546頁,集中送達中心共推送案件906件,發起電子送達次數6169次,電子送達率達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