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批·保護中小投資者篇】瀘州市生態環境局準確把握“四個度” 優化生態環境執法監管,護航企業綠色發展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4-07-17 15:57:13 編輯:譚浩 點擊:
瀘州市生態環境局聚焦當前企業反映強烈的各類生態環境執法檢查頻次多,存在機械性執法、運動式執法、過度執法等問題,積極探索執法監管的新措施、新辦法、新思路,進一步優化執法監管方式,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的影響,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企業綠色發展。
推行“差異化”執法,提升執法“準度”。結合企業的污染危害程度和環境風險等級,優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提高監管執法的精準度,既保障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監管效果,又防止檢查頻次過多、任意檢查,減輕企業負擔。將全市229家企業納入“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實施差異化分類監管,並根據企業環境行為實施動態調整,對正面清單內企業,做到“日常不擾、無據不查、輕微不罰”。
推行“聯合式”執法,減少執法“頻度”。優化整合專項執法,將危險廢物、建設項目、排污許可等6個專項執法檢查,整合為1個綜合性執法檢查,實施聯合抽查,做到“進一次門,辦多件事”。推進跨部門聯合監管,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城管執法局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抽查,在履行各自檢查、執法程式基礎上,由“分頭查”轉變為“一起查”。
推行“非現場”執法,拓廣執法“寬度”。加強非現場執法監管體系建設,全市已安裝247套線上監控、303套視頻監控、38套用電監控。靈活運用無人機、自動監控、視頻監控、用電監控、大數據共用等資訊化手段,常態化推進非現場執法檢查。通過數據分析研判和實時監督,發現異常後及時督促企業整改,既通過非現場檢查手段拓展執法監管的“寬度”,又通過點穴式提醒促使排污單位時刻保持警惕性,推動自覺守法成為新常態。
推行“剛柔並濟”執法,彰顯執法“溫度”。創新推出“執法頻次做減法讓企業貼心、違法查處做減法讓企業省心”的柔性執法舉措,依法對15項涉企輕微環境違法行為實施“首違不罰”、從輕處罰或免於處罰,給予企業適度的容錯改正空間。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按照“分類指導、精準施策”原則,對執法中發現的問題和違法行為,嚴格按照重大事項法制審查要求,規範使用自由裁量權,慎用“限産停産”“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堅決避免緊急停工停産等簡單粗暴的“一刀切”執法行為。秉承“執法+服務”的監管理念,結合日常監管執法,採取“送法到府”“體檢式服務”“以案釋法、以案普法”等途徑,為企業提供守法指南、違法風險清單、違法典型案例等資料,降低企業因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的風險。
取得成效
一是“無事不擾”。完成247套線上監控設備安裝聯網,303套視頻監控設備和38套用電監控設備安裝,開展非現場檢查714家次,提出非現場監管建議180余條,現場監督檢查次數較去年同期下降15%。推行以來,牽頭開展跨部門聯合檢查7次。二是“罰教結合”。在執法中堅持教育指導為先,在查處中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2023年以來,全市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59件,處罰金額608.14萬元,其中做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10件,免除處罰461.5萬元。三是“彰顯服務理念”,到府幫扶190余家次,提出整改建議80余條,解決問題200余項,入企宣講百餘家,引導企業主動學法、積極知法、自覺守法,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