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在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上,《四川省公共圖書館條例(修訂草案)》提請二審。二審稿進行了哪些修改?又有什麼新的變化?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賀江華從完善制度保障、打造特色閱讀網點及文創産品開發、完善公共圖書館職能職責、古籍保護與利用等方面進行了説明。
打造特色閱讀網點及文創産品開發方面,有市(州)人大常委會和省級有關部門提出,為了活化、創新利用我省公共圖書館資源,推動公共文化和旅遊服務高品質發展,建議增加關於依託我省自然文化資源、紅色資源,佈局文旅閱讀服務網點及鼓勵文創産品開發等方面的規定。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託本地自然文化資源、紅色資源等共建圖書館或者閱讀服務網點,提供相關的文獻資訊資源,推動公共文化和旅遊服務高品質發展。”“鼓勵和支援有條件的公共圖書館拓展旅遊服務功能,成為旅遊目的地,並挖掘所在區域優秀傳統文化,立足館藏資源,融入非遺、紅色資源等元素,開發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創意産品,提升圖書館文化傳播價值,推動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
優化公共圖書館服務備受關注。此前有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市(州)人大常委會和基層立法聯繫點提出,進一步充實完善公共圖書館服務內容和方式,滿足各類群體閱讀需求,增強閱讀體驗感。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規定“有條件的公共圖書館可以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提供飲用水、移動終端充電、無線網路接入等便民服務”“有條件的公共圖書館可以建設二十四小時自助圖書館”等。(四川日報 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