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速公安:不思悔改!酒駕“再”被查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4-07-11 14:14:48 編輯:王衛東 點擊:
俗話説“吃一塹長一智”,喝酒開車將面臨嚴厲的處罰這一點已經成為大家的共識。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訓,因酒駕被查處後,不思悔改還要再次以身試法。一名來自儀隴縣的駕駛員就是這樣,“好了傷疤忘了痛”,抱著僥倖心理,二次酒駕上路行駛,被抓現行。
2024年07月06日晚,按照上級統一部署安排,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十大隊的民警在G4216蓉麗高速沐川收費站開展統一夜查行動。20時23分,當對一輛車牌號為川R的白色小車例行檢查時,聞到駕駛員身上有酒氣。於是民警立即要求駕駛員熄火下車,並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進行進一步檢查。下車後,駕駛員羅某某表示“我只是中午喝了一點酒”,但經測試,駕駛員羅某某的酒精含量為32mg/100mL,已構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同時經核查,由於羅某某曾于2017年因飲酒駕駛被重慶市公安機關查處,此次行為已涉嫌構成二次酒駕。同時羅某某的駕駛證已于2024年1月9日到期,至被查處時已逾期近半年。
直到此時,羅某某才接受事實,承認了違法經過:原來,羅某某是南充儀隴縣人,平時在沐川、馬邊等地打工,2017年在重慶的時候曾經因為飲酒駕駛被公安機關處罰過。然而可能是距離上一次處罰已經好幾年了,“好了傷疤忘了痛”的羅某逐漸忽視了自己被處罰過的經歷,連自己的駕駛證逾期了都渾然不知。6日中午羅某某在馬邊縣吃午飯時喝了幾瓶啤酒,晚上接到電話第二天要到沐川縣工作,想著自己離中午喝酒已經好幾個小時了,應該問題不大,便開車從馬邊收費站上高速,在沐川收費站下的高速。哪知剛出收費站就被公安機關逮個正著。
民警對羅某某飲酒駕駛的違法行為予以了嚴厲的批評,並當場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由於已經是第二次因飲酒被處罰,羅某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十日以下行政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兩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高速公安特別提醒:廣大駕駛員別抱僥倖心理,酒後駕駛既是對自己不負責,也是對他人不負責。酒後會造成:觸覺能力降低、判斷能力降低、操作能力降低、視覺障礙等危害,酒後駕駛極易發生交通事故。一次酒駕,終生記錄在案,酒後駕駛一旦被查處,交警資訊平臺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再次飲酒駕駛均屬於“二次酒駕”。(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