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貢市富順縣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調解了一起繼母女間的共有物分割糾紛案件,為這場耗時一年多的繼承糾紛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案件起源於2012年,張某與李某結婚,張某的兩個女兒與李某形成了繼母女關係。2022年張某因病去世,留下一套住房,引發了繼承權的爭議。兩繼女認為李某未盡撫養義務,不應繼承遺産;而李某則認為張某的遺囑不公平,剝奪了其繼承權。
2023年2月,兩繼女將李某訴至法院,要求繼承父親留下的房産。法院審理後判決雙方各享有50%的産權。然而,由於兩繼女均在外地工作,房屋一直由李某居住使用。2024年3月,兩繼女再次訴至法院,要求住房歸兩人所有,並支付李某相應的折價款。
考慮到雙方的特殊親情關係,法官認為通過調解而非判決,更有可能從根本上解決爭議並修復親情裂痕。法官積極與雙方溝通,了解到李某擔心失去住房將無家可歸,而兩繼女則擔心住房被李某長期佔用。
法官從法律和親情的角度出發,對雙方進行了耐心的思想工作,指出解除共有關係時需考慮各共有人的現實需求和經濟狀況。法官指出,兩繼女在外地工作,居住需求較少,而李某年事已高,只有此套房可住,搬離房屋不僅不近人情,還可能引發更大矛盾。
經過法官的不懈努力,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住房歸李某所有,李某補償兩繼女10萬元。
富順縣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法官們將繼續以家庭和諧為落腳點,堅持“德法共治”,以“如我在訴”的工作理念,用心用情做好家事審判,促進家庭社會和諧穩定。(肖曉旭 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