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110” | 南充市營山縣法院“一路向渝”開展執行行動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4-06-28 10:53:46 編輯:楊仁昌 點擊:
近日,營山縣法院接到“執行110”線索報告,迅速安排備勤團隊趕往重慶市九龍坡區開展執行行動,同時通過執行指揮中心與九龍坡區法院聯動配合,一次性執行到位金額115000元。
2023年7月,原告蔣某與被告吳某因感情破裂協議離婚,雙方在法院主持調解下,達成協定自願離婚,同時,被告吳某自願補償原告各項款項共計15萬元。
因被告吳某在法律文書生效後未主動履行給付義務,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執行過程中,執行幹警多次與被執行人吳某通過電話溝通,吳某既不配合調查,也不願主動履行,執行幹警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的決定。
2024年,營山縣法院開通“執行110”,接到線索反饋:被執行人吳某在位於九龍坡區某食品店內上班,執行幹警立刻趕往重慶,開展執行工作。
“執行110”團隊迅速反應,細心研判:被執行人是女性,需要女性幹警協助控制;被執行人上班地點位於廣場,人流量較大,需要做好群眾解釋工作;重慶地形地勢較複雜,需要熟悉路線的人帶領。執行幹警決定做好兩手準備,一邊立即組織團隊備勤人員趕往重慶,一邊通過執行指揮中心向九龍坡區法院執行局申請協助。
經過200多公里的路程後,執行幹警一行人到達九龍坡區法院執行指揮中心,九龍坡區法院執行局接到請求後積極響應,派出專人配合營山縣法院開展執行工作,雙方簡單交流案情後,決定立即出發控制被執行人。
到達被執行人工作地後,執行幹警向被執行人吳某出示工作證件,講明案件情況,要求吳某到院配合執行,吳某見法院的人“找到府”,自知抵賴無門,於是跟隨執行幹警返回九龍坡區法院接受調查。
到院後,吳某仍拒不配合,狡辯自己只有幾百元的履行能力,不願籌款履行,執行幹警決定就近對其拘留入所。在即將到達拘留所時,吳某終於鬆口,同意籌款履行,執行幹警又將其帶返法院,同時通知申請人到場溝通,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吳某于本日內一次性履行11.5萬元,申請人不再申請剩餘款項。
最終,在兩地執行幹警見證下,被執行人吳某一次性籌款11.5萬元,匯入申請人賬戶中,案件順利執結。
近年來,營山縣法院堅持踐行執行辦案川渝“一盤棋”思維和一體化發展理念,向重慶轄區法院發出委託212件,辦理重慶轄區法院委託120件,兩地法院互相協助執行26次,緊密圍繞異地查人找物、聯合懲戒等方面凝聚共識,協同執行,促進兩地法院執行合作再深化,執行效能再提升。(楊嵐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