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南充市南部縣、閬中市、廣元市劍閣縣三地法院共同簽署《升鐘湖環境資源保護司法協作框架協議》,實現跨地區司法協作,不斷推動升鐘湖水資源開發利用、庫區古樹名木一體化司法保護,為生物多樣性、景觀多樣性保護和區域綠色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根據框架協議,三地法院將堅持治護並舉,形成以升鐘湖庫區為緞面、人民法庭為“紐扣”的分段保護機制,以突出環境問題為導向,樹立一體化保護意識,著眼于升鐘湖庫區生態環境的整體性和系統性,加強司法保護的協同配合,通過適用懲罰性賠償、環保禁止令等方式,發揮刑事審判的懲治教育功能、行政審判的監督預防功能、民事審判的救濟修復功能。
“我們聯合劍閣法院、閬中法院建立升鐘湖‘紐扣法庭’工作機制,目的是進一步加強司法協作,致力於升鐘湖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古樹名木保護,及旅遊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共同推進升鐘湖及西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南部縣法院副院長任偉介紹了司法協作的初衷。根據協議要求,三地法院將每年定期組織環境保護司法協作聯席會議,研究區域協作重大問題、事項。到案發現場或生態修復基地開展巡迴審判,宣傳生態環境資源保護知識與相關法律法規,提升群眾對升鐘湖生態環境資源保護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敬志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