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被執行人籍貫一致且同名同姓,案外人謝某某的房産被錯誤查封。在南充順慶、閬中和成都武侯三地檢察機關的合力幫助下,謝某某的房産得到順利解封。“感謝檢察機關,真的是人民檢察為人民。”近日,家住閬中市的謝某某對檢察機關豎起大拇指。
原來,案外人謝某某于2023年底辦理貸款時,意外得知自己位於閬中市的房産竟被查封。他詢問得知,他與順慶區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民事判決中的被執行人之一謝某某同名同姓,被執行人謝某某籍貫也在閬中市,現居住地為成都市武侯區。2018年9月起,閬中市人民法院、武侯區人民法院、順慶區人民法院先後依據生效民事判決,將案外人謝某某位於閬中市的房産予以查封。
自己的房産無緣無故被查封,謝某某著急不已,立即向不動産登記中心詢問查封理由及解封方式,被告知要向法院反映情況。謝某某到三地法院反映其房産被錯誤查封情況,仍無處理結果。
今年3月,謝某某向閬中市人民檢察院尋求幫助。因涉案房産被三地法院查封,閬中市人民檢察院及時將該案線索轉交順慶區人民檢察院、武侯區人民檢察院。
收到線索後,三地檢察院依法能動履職,迅速開展調查工作。順慶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承辦檢察官前往案外人謝某某的家中,查明案外人謝某某位於閬中市的房産于2000年由其父購買,登記在案外人謝某某名下。2023年底前,案外人謝某某及其家屬均不知曉房産被查封事實,法院也未向其送達執行裁定書。閬中市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從閬中市不動産登記中心了解,2008年以前房産登記資訊僅有産權人名字而無身份證號碼。武侯區人民檢察院詢問被執行人謝某某,查明被執行人謝某某于2007年從閬中到成都工作,在閬中並無購買房産事實。
據此,檢察機關分別向涉案法院發出檢察建議,建議法院對錯誤查封案外人謝某某房屋的情形予以糾正,並在發出建議後與法院、案外人謝某某保持聯繫,確保被錯誤查封的房産儘快解封。目前,涉案法院均採納檢察建議,被查封的房産已及時解封,真正解決了案外人謝某某的煩心事。(劉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