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順慶法院充分發揮“執行110”聯動執行功能,通過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成功異地傳喚被執行人,並促使其與債權人達成和解。
蒲某與代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法院審理後判令代某向蒲某償還借款23萬元及利息。因代某未履行判決,蒲某于2024年1月向順慶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受理案件後,執行幹警多次通知代某履行債務,但代某一直避而不見。近日,順慶法院“執行110”系統正式運作,通過該系統的聯動執行功能,執行幹警成功找到了代某的下落。原來,代某因賭博被羈押于成都當地拘留所,並將於當日拘留期滿。
執行幹警遂立即驅車趕到成都,在看守所將代某擋獲,並傳喚到成都當地公安機關。在公安機關的調解室,執行幹警向代某釋法析理,對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行為予以批評教育,要求其立即履行還款義務,否則將予以拘留處罰。
“法官,這錢我現在一次性拿不出來,我願意分期履行,你們看行嗎?”剛從拘留所放出來的代某當即表示願意還錢。經協商,代某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由代某先償還部分借款,其餘款項在約定時間分期付清。
下一步,順慶法院將加強與公安、檢察、司法等相關單位的聯動協作,進一步完善“執行110”功能,確保執行聯動銜接順暢,共同推動“執行110”協同機制高效運作,不斷發揮執行強制力和社會威懾力,以實際行動回應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魏川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