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名山張駒:新時代“楓橋經驗”踐行者 化解矛盾貼心人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4-07-16 05:46:04 編輯:易瓊華 點擊:

在雅安市名山區司法局新店司法所,有這樣一位司法助理員,他通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高度的責任感和專業的法律知識,為群眾化解矛盾糾紛,成為群眾身邊的貼心人。他就是“楓橋經驗”的踐行者,為民解憂的貼心人——張駒。

構建糾紛調處體系
作為一名基層司法行政工作者,張駒深知,調解組織和調解員的配置對於人民調解工作至關重要。在張駒和同事們的共同努力下,結合新店鎮的實際情況,全鎮共設置了12個矛盾糾紛調解組織,包括新店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新店鎮茶産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及10個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將調解服務延伸到村(社區),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特別是在茶産業糾紛中,他認為做好涉茶調解服務非常重要,努力從茶地、茶樹到採茶、鮮葉交易再到加工、銷售等各環節,為茶産業發展提供全鏈條的調解服務。轄區群眾表示,現在有了矛盾糾紛,在村上就有調解員組織化解,更方便快捷。
張駒與區人民法院共同研判處置矛盾糾紛
壯大調解員隊伍
“人民調解工作本質上是群眾工作,調解員必須來源於群眾、服務於群眾。”張駒説。為此,他注重調解員隊伍建設,確保調解員公道正派、熱心公益事業、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政策水準,並且熟悉當地社情民意,善於做群眾工作。目前,新店鎮12個調解組織共配備調解員62名,其中專職調解員14名。張駒堅持每季度對調解員進行培訓,缺什麼補什麼,針對性地提升他們的綜合素質。經過培訓,調解員的法律知識和調解技能大大提升,調解文書的製作也更加規範。
新店司法所開展調解員培訓
深化“三三制”調解法
為了更好地就地就近化解糾紛,張駒推行“三三制”調解法,即矛盾糾紛先由村民小組調解三次,調解不成則移交村(社區)調解委員會調解三次,仍調解不成則移交鎮調解委員會調解。這一方法使得約85%的糾紛在村(社區)得到有效化解,大大提升了調解效率。他表示,將結合新店實際,不斷深化拓展“三三制”工作法,確保取得更大實效。
張駒在茶園為茶農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念好調解“五字訣”
據了解,在調解過程中,張駒注重“清、快、明、分、合”五字訣:“清”是前提,即要摸清當事人情況,認清矛盾糾紛本質;“快”是態度,即要及時回應群眾關切,迅速進入調解工作狀態;“明”是準繩,即要明白法律法規,明確處置原則;“分”是技巧,即要分頭做通思想工作,分項否定不切實際的要求,採用“背靠背”的方式逐步降低當事人預期;“合”是目的,即將情與法、法與理、理與情相結合,採取“面對面”、“中間借力”等方式,圍繞目標,曉之以法,明之以理,動之以情,形成共識,達到化解矛盾糾紛的目的。自採用“五字訣”調解方法以後,轄區很多調解員表示,這樣調解更能得到群眾認可和理解,有效紓解矛盾雙方的對立情緒,調解實際效果更好,糾紛調解成功率更高了。
張駒在新店茶葉市場開展法治宣傳
規範建設調解陣地
設立規範化的人民調解場所,方便群眾找到調解組織,提供更好的調解服務。近幾年,張駒和同事一道,持續推進新店司法所“楓橋式司法所”創建,加強司法所硬體建設,在司法所外挂調解委員會牌子,內部設置人民調解諮詢窗口,建設約30平方米的調解室,調解室內各項調解制度規則清晰可見,實現了調解陣地的規範化建設。
張駒察看新店鎮紅光村公共法律服務室建設
妥善調解化糾紛
近年來,張駒指導和參與化解了近150件矛盾糾紛,包括山林土地、婚姻家庭、鄰里關係等。新店鎮李某某兩兄弟因贍養父母問題多次協商未果,張駒與其他調解員一起,用好“五字訣”方法,迅速摸清情況,與雙方當事人做思想工作,邀請新店派出所共同化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2023年,李大爺反映鄰居趙某侵佔其林地,情緒激動,張駒迅速介入,聯合新店派出所、區級有關部門,多次與雙方當事人做思想工作,走訪周邊群眾,經過近1年的努力,成功化解了糾紛,重新確定了土地邊界。
新店司法所調解家庭贍養糾紛
自從事人民調解工作以來,張駒始終牢記共産黨員的初心,扛起人民調解員的使命,常年奔波于群眾之間,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把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化解在當地,用腳步丈量民情,用汗水贏得民心,成為了當地群眾的貼心人和平安的守護者。(高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