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最高檢決定在全國部署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一年來,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在有關單位的支援配合下,市檢察院穩妥有序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成都實踐,初步形成“治罪與治理並重”的合規案件辦理模式。對於辦理的涉企業刑事案件,檢察機關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訴決定或者根據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提出輕緩量刑建議的同時,針對企業涉嫌具體犯罪,結合辦案實際,督促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並整改落實,減少和預防企業犯罪,探索從個案合規上升為行業合規,積極推動行業系統治理,促進企業合規守法經營,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探索建立涉企案件社會調查資訊檔案
對於擬開展合規工作的案件,市院要求各基層辦案單位逐案通過召開第三方機制聯席會議、走訪函詢等方式,聽取涉案企業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爭取第三方機製成員單位支援,根據合規工作需要提供涉案企業經營情況、行政調查材料、處罰決定等監管資訊,結合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在辦案中形成的前置調查材料,匯總形成涉企案件綜合資訊檔案,為合規啟動評議、考察結果“互認”提供參考。
推動完善合規法檢協同機制
與市法院會簽《涉案企業合規工作協作機制實施辦法》,探索合規納入起訴書、裁判文書説理,合規納入法庭審理,合規分案處置操作規程,為提高合規案件質效提供支撐。市院在辦理某上市公司負責人違規不披露重要資訊案過程中,根據該企業難以在審查起訴期限內完成合規整改的實際情況,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將合規工作延伸至審判階段,該案例獲央視專題報道。
建立“企業合規+檢察建議”“企業合規+數字檢察”融合履職模式
發揮合規工作對於行業系統治理的促進作用,推動企業健全長效合規管理,在前置調查、合規考察、跟蹤回訪等環節,共計向涉案企業制發專項合規檢察建議16件,幫助企業識別涉罪風險、梳理管理漏洞、健全合規體系。如在辦理某保潔公司人員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合規案件中,向涉案企業制發安全生産專項合規檢察建議,幫助企業排查環保作業中存在的駕駛員違規、預警不足等風險隱患,督促企業建立起一體化安全事故防控數據平臺,已大幅度減少違規行為發生。推動行業治理效果提升,對於合規案件中反映的共性問題,向行業主管部門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促進行業中類型化風險的消除。如在辦理某罐裝液化氣生産企業涉嫌非法經營危化品的合規案件中,對於多家同類型企業均涉及的“罐裝液化氣違法摻混”問題,向相關部門制發檢察建議,促進行業監管要求落實到位。探索數字賦能合規考察,在合規辦案中研發企業合規大數據監督模型,整合涉及企業納稅、採購、運輸、産品等多方監管數據,為判斷企業是否持續合規經營,提供數據支撐。目前,辦案單位針對“罐裝液化氣違法摻混問題”研發的監督模型,已在3家涉案企業的合規考察中運用,並擬推廣運用於全市24家同類型企業。
截至8月底,共辦理企業合規案件43件(已辦結27件、在辦10件,因遺漏罪行要求中止合規工作1件,不批准開展5件),其中適用第三方機制辦理28件,適用簡式合規10件。另有1件正在報批報備程式中,有5件因不符合條件沒有通過報批報備程式。目前已有25家企業通過評估,涉罪的13家企業和28名企業主及相關責任人員被依法不起訴。有1家企業沒有通過評估,1家企業和6人被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