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一江清水 彰顯責任擔當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實施辦法出爐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12-30 07:51:10 編輯:楊仁昌 點擊:
嘉陵江四川南充段是母親河長江重要支流生態屏障。2023年12月29日,筆者從四川南充市政府新聞辦發佈會上獲悉,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實施辦法出爐,將於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李中軒、市自規局、市水務局等相關負責人介紹了實施辦法相關情況。中央、省、市相關媒體參加新聞發佈會。
李中軒介紹,南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工作,《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印發實施後,南充市第一時間將《南充市〈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為《實施辦法》)納入2022年度立法計劃。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會分管負責人、市人民政府分管負責人牽頭的立法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多次會議研究部署有關立法工作,專題研究立法中的重大問題。根據立法工作安排,市生態環境局在深入開展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地方立法調研的基礎上,主筆起草完成《南充市〈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實施辦法(草案)》(以下簡稱為《實施辦法(草案)》),並於2022年8月將《實施辦法(草案)》及相關立法資料提交市司法局審查論證。2022年9月22日,《實施辦法(草案)》經七屆市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報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2022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會對《實施辦法(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2023年8月30日,對《實施辦法(草案)》進行了第二次審議;2023年10月11日,《實施辦法(草案)》經市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原則同意。2023年10月27日,經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並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
據了解,該市始終堅持問題導向,重點圍繞近年來嘉陵江南充段中央、省高度關注及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開展全面梳理,有針對性地梳理出城鄉污水處置、雨污分流改造、農業面源污染、小流域污染、化工園區和砂石開採監管等方面的突出問題,並通過深入調研、廣泛徵求意見、充分科學論證,設置了相關條款。
實施辦法主要有六大特色亮點:法規採取條款式體例結構,打破章節設置慣例,整體嚴謹、規範、清晰、簡明、務實。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將新發展理念、可持續發展理念貫徹立法始終,在具體法則中都有所體現;對嘉陵江流域南充段的生態環境保護進行了前瞻性的頂層設計和思考,堅持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協同共治,守護好南充母親河;構建清晰完整的嘉陵江流域監管責任體系,明確了政府責任,強化了監督管理,設置了禁止性行為條款和相應法律責任,保障法規有效實施;針對嘉陵江流域“整體性保護不足、環境風險隱患多、綠色發展相對滯後、跨界協調碎片化”等問題,聚焦岸線管護、畜禽養殖、重點河湖保護、飲用水水源保護、污染防治等方面,用13條具體的條文對相關上位法進行了細化和補充;對嘉陵江綠色生態走廊建設和生態保護、岸線控制利用、管網的監管和維護、清漂打撈、屠宰場建設、陽臺露臺污水收集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尤其是對規模以下的畜禽養殖污染行為,明確了法責條款,用7條具體規定對相關內容進行了探索性規制。
李中軒表示,嘉陵江流域地方立法,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築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統籌推進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助推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高品質發展、實現“嘉陵江流域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有機統一”的迫切需要。
南充市將重點抓好《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強化學習宣傳,各地各部門要深入學習領會,全面準確把握《實施辦法》的精神實質,不斷提升學法、知法、用法的能力,以各種普法活動為契機,廣泛開展宣傳解讀,不斷提升全社會保護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的思想共識和法治意識,持續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各部門要嚴格落實《實施辦法》相關規定,依法依規履行職責。要堅決貫徹落實“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強化規劃政策的引領,嚴格落實“三線一單”分區管控要求,持續抓好水環境治理、水資源保護和水生態修復,強化嘉陵江岸線管控,切實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強化監管執法,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原則,嚴格落實企業環保主體責任,常態化開展嘉陵江流域多部門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嘉陵江流域各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許爾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