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區法院:侵佔鋼管獲贓近百萬 一男子鋃鐺入獄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10-29 06:03:01 編輯:楊仁昌 點擊:
近日,南充市嘉陵區法院依法審結一起職務侵佔案件,被告人嚴某利用職務之便,偷拉售賣租賃鋼架管等建材獲利,構成職務侵佔罪,嘉陵區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嚴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同時責令被告人嚴某退賠被害單位人民幣一百三十萬元。
基本案情
2021年,被害單位四川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了南充市嘉陵區一項目,並與南充市高坪區某租賃站、某輪扣件快拆營業部簽訂了租賃協議。約定了租賃鋼架管等建築物質的租賃價格及被告人嚴某作為該公司的提貨與換貨的代理人負責相關事項。
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間,被告人嚴某利用職務之便從該租賃站和輪扣快拆架營業部拉走工地搭架所用鋼管及扣件,並先後雇傭貨車將鋼管、扣件運往南充市高坪區的一家廢品收購站進行出售,共售出鋼管總長13萬米,獲得贓款97萬餘元。嚴某將所得贓款用於償還個人貸款、賭博等個人消費。
經南充市嘉陵區價格認定中心鑒定,認定被侵佔的13萬米鋼管于2023年4月19日的市場批發價格為人民幣130萬元。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嚴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財物非法佔有,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嚴某犯職務侵佔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嚴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係坦白,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嚴某自願認罪認罰,願意接受處罰,可以從寬處理。被告人嚴某取得被害單位的諒解,可以酌定從輕處罰。
被告人嚴某犯職務侵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同時責令被告人嚴某退賠被害單位人民幣一百三十萬元。
典型意義
非己之利,纖毫勿佔;非己之益,分寸不取。利用職務之便獲取個人利益,不僅背離了職業道德,更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每一名勞動者都應在工作中恪守職業道德,誠實守信履行職務的義務。本案被告人嚴某利用職務之便將任職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不但有違職業道德,更侵害了單位的合法權益,依法應當予以懲處。(涂偉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