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部縣法院公開審理一起非法捕撈水産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07-01 08:56:36 編輯:楊仁昌 點擊:
近日,南部縣法院公開審理一起非法捕撈水産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依法判處二被告人拘役,並限令增殖放流各類魚苗共計1700尾。
今年2月,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駕車前往嘉陵江西河流域石龍鎮鷹嘴岩段,使用刺網和竹竿進行捕撈。嗣後,二每人平均被公安機關抓獲,民警現場查獲漁獲物8.5kg、漁網5副。
據了解,嘉陵江西河流域屬於嘉陵江南部段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一級支流,根據《南部縣嘉陵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的通告》規定,現屬於嘉陵江十年禁漁期。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甲、王某乙違反保護水産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撈水産品,破壞環境資源保護,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已經構成非法捕撈水産品罪。
法院當庭宣判,判處二被告人拘役,沒收捕魚工具,並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中判處二被告人增殖放流鯉魚苗500尾、鯽魚500尾、草魚700尾。
據了解,為深入推進環境資源審判民刑二合一實質化運作,南部縣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與刑事審判庭跨部門組成環境資源審判合議庭,負責對轄區環境資源類案件實行集中審理,將涉非法捕撈、濫伐林木等案由納入合議庭審理範圍。
南部縣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將繼續加強專項調研、優化人員配置,深入推進環境資源案件民刑二合一審判,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行為。同時,依託“親水法庭”工作機制,加強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為流域綠色發展貢獻司法力量。(黃子潔)